对公能给个人转运费吗?
一般情况下,我们是可以从公司账户直接转给个人账户,用来支付运费款项.
一般纳税人的公司给个人转款不是有限制的嘛!公司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可以公对私转账的.
借:营业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转账,是指不直接使用现金,而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账户划转到收款账户完成货币收付的一种银行货币结算方式.它是随着银行业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当结算金额大、空间距离远时,使用转账结算,可以做到更安全、快速.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商品交易和货币支付都通过转账结算的方式进行.
办理原则
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和在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的单位应遵循钱货两清、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权益、银行不予垫款的原则.此外,关于转账结算还应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
适用范围
转账作为一种银行结算方式,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同城与异地、单位账户与单位账户之间、单位账户与个人账户之间、个人账户与个人账户之间均可以进行转账结算.
公账可以转给个人劳务费吗?
公司账户一般可以转给个人劳务费.但是通常需要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才能合理入账,并且公司账户转账到个人账户劳务费时,公司一般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个人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一般为收入额.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