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在双方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再开的。
买方委托买方所在国银行给卖方所在国银行开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制定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银行就相当于中间的一个担保人。
在外贸过程中属于中间过程。
信用证就相当于维系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纽带,凭借着书面保证文书进行贸易往来,保证交易双方的资金安全和商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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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单证的日期顺序
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被广泛使用的一种结算工具,即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进口商拿着合同,到自己的开户银行向申请开立一个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这就是信用证。
一、信用证付款的期限
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
1、即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2、远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最长期限有360天以上(含360天)。共有90天以内、90天~360天(含90天)和360天以上(含360天)3个不同期限。
3、假远期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条款。
二、信用证的结算
当银行审单完毕后,信用证即进入结算阶段。统一惯例第10条指出:"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
1、即期付款
(1)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
(3)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2、延期付款
(1)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3)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3、承兑汇票
(1)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
4、议付
(1)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
(2)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汇票。
(3)该议付银行如非开证行,则以事先议定的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证行索赔。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根据不同的信用证,其付款的期限是不同的,具体的期限可以参考文中的内容。
法律依据: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第十条
信用证的有关日期和期限
(一)开证日期指开证行开立信用证的日期。信用证未记载生效日的,开证日期即为信用证生效日期。
(二)有效期指受益人向有效地点交单的截止日期。
(三)最迟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指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运或服务提供的截止日期。最迟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不得晚于信用证有效期。信用证未作规定的,有效期视为最迟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
(四)付款期限指开证行收到相符单据后,按信用证条款规定进行付款的期限。信用证按付款期限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付款。
国际贸易中各个单据的签发顺序及时间:
1、发票日期应在各单据日期之首;
2、提单日不能超过L/C规定的装运期也不得早于L/C的最早装运期;
3、保单的签发日应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一般早于提单2天),不能早于发票;
4、箱单应等于或迟于发票日期,但必须在提单日之前;
5、产地证不早于发票日期,不迟于提单日;
6、商检证日期不晚于提单日期,但也不能过分提单日,尤其是鲜货,容易变质的商品;
7、受益人证明:等于或晚于提单日;
8、装船通知:等于或晚于提单日后三天内;
9、船公司证明:等于或早于提单日。
扩展资料
外贸单证制作要求:
1、正确/准确(CORRECTNESS)。正确是所有单证工作的前提,要求制作的单据应首先满足单单、单证一致,其次各种单据应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各国/行业法律和规则的要求,第三单据还应与所代表的货物无出入。
2、完整(COMPLETENESS)。从某种意义上讲主要指一笔业务所涉及全部单据的完整性。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第一、内容完整;第二、份数上完整;第三、种类的完整。
凭单据买卖的合同/信用证都会明确要求出口方需提交哪些单据、提交几份、有无正副本要求、需否背书及应在单据上标明的内容,所有这些都必须得到满足。
3、及时(INTIME;PUNCTUALITY)指单据制作不迟延。具体可以这样理解:及时制单、及时审单、及时交单、及时收汇。制作单据是个复杂的工程,多数单据由出口方完成,有些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审核应齐抓共管,这样就可以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全部合格单据向有关方面提交,及时交单肯定意味着能及时收汇,及时收汇意味着又一个良性业务环节的开始。
4、简明(CONCISENESS)指所制作的单据简单、明了。UCP500规定,“为了防止混淆和误解,银行应劝阻在信用证或其任何修改书中加注过多的细节内容”,有关专家也指出,单据中不应出现与单据本身无关的内容。
5、整洁(TIDINESS)指单据应清楚、干净、美观、大方,单据的格式设计合理、内容排列主次分明、重点内容醒目突出。不应出现涂抹现象,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加签修改。
—外贸单证
—国际贸易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