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资格# 导语 从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1年浙江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8月10日-8月19日,考试时间为10月1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5日-10月9日,具体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制的指导意见》(办发〔2020〕42号)精神,以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8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0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下午2∶00—5∶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考点设置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2.2001年8月7日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考中级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根据《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有关规定,适用于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我、助理技术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之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8.报考当年毕业的在校博士生。
(三)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时,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只需参加《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考生如有报考条件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所在地的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特别提醒∶已取得的证书(合格证明),证书上的错误信息不能修改,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人照片。
四、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或"不采用告知制"报考。"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不使用告知制"包括"不采用告知制"或"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
(二)对"采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
(三)对"不使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网上报名时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或"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进行选择和撤回,同时不要随意,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评审等各环节),若发现有不实,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己取得的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考人员于8月10日至19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zjks),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cpta/),按系统提示,如实注册个人信息。
(二)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三)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一般24小时内核验完成)。系统提示后(包括通过或未通过),继续按系统上的设置,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如专业年限、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准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考区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保存"。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在报名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应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四)在"保存"后,系统显示"采用告知制"和"不采用告知制"供报考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制"的系统不提供选择)。
1."采用告知制"报名的,需继续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如无提示,此步骤忽略)。
(2)"报考信息确认"。
(3)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
(4)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注∶报名人员如需"撤回",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名表"可不打印,若有打印仅供留存,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
2."不使用告知制"报名的,需继续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2)"报考信息确认"。
(3)须打印"报名表"。
(4)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材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一般24小时内),方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5)最后,还须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模版,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右上角通过搜索词条下载打印(考试名称修改为本项考试)。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供考生在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核查,请妥善保存(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六、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对于无法在线核验的学历学位,或者报考免试部分科目所需的职称(职级)证书,应上传相应的后,方可继续完成报名流程。
(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或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注册或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需提交在线核验,以及上传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需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报名流程,提醒相关人员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交费前,可取消信息"确认",进行自行修改。在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四条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年限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异地报考,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未交费或错交费等,造成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七)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应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或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弃考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5085。
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已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5日至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处理。特别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得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各个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分别用2B铅笔填涂和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
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计时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本人未作人为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按规定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
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或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提醒各位考生诚信参考,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十、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
十一、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除个别有情况反映或对上传材料有疑问的外,无需考后核查,合格成绩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
2.对于"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需进行考后核查,核查通过后,再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先不予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
(三)证书制发。在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
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zjzwfw.gov)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资格证书)。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合格证书"栏目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十二、有关要求
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2)。
(一)要加强对考试的考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预防和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
(二)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做好报考技术和报考条件咨询工作。对"不使用告知制"成绩通过的考生,以及有情况反映、对上传材料有疑问的考生,要及时做好情况核查。对需要考后核查的考生,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要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
(三)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1.各地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2.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8月4日
#审计师考试# 导语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省2021年审计师报名时间为6月12日-2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4日至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初、中级资格考试为每人每科 60 元。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1〕1号),以及《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0月10日举行,各级别的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2:00-5: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4.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6.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二)“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界定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工作登记单位确认。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四)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报考要求
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五)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报考初、中级的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报考高级审计师的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
三、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
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或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一)不适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再进行线上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包括“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称“考后核查”)。未按规定进行考后核查的,不予办理证书等事项,逾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因此,提醒报考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和“撤回”,同时在网上报名选择时不要随意,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的,将根据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四、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名人员于6月12日至21日,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zjks)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cpta),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二)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24小时内核验完成)。
(三)在线核验后,再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保存”。
(四)“保存”后,系统显示“采用告知制方式”和“不采用告知方式”供报考人员选择(“不适用告知制”的,系统不提供选择)。报考人员再根据不同的选择(或情况),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对于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继续完成如下报考流程:
(1)“报考信息确认”(若系统提示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先按要求上传)。
(2)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后,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如需“报名表”留存的可以打印,但无需审核和提交。
(3)进行网上交费,报名完成。注:报名人员如需“撤回”,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
2.若选择“不采用告知方式”(包括“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继续完成如下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打印“报名表”。
(4)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资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报名完成。
(5)必须再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注: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考生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五、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报考流程。
(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需提交在线核验,以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因此提醒相关人员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确认”前,报考人员可“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确认”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异地报考,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六)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人社部资格考试规程的规定(人社厅发〔2021〕18号),考生原则上应在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地报考。报考技术咨询 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5085。
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4日至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资格考试为每人每科60元;高级资格考试为每人每科70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初、中级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高级各科目试题均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的答题卡上书写作答,题本空白处可用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我储存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人为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过期、拍照和电子的证件,以及复印的身份证件不能使用。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笔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破损等质量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否则,若影响考试及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损坏和错答位置的答题卡,不予更换。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九、考试大纲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在审计署门户网站(.audit.gov)主页“公共服务”栏目内的“审计考试”专栏上公布。
十、成绩公布与考后核查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报考流程中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合格成绩直接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2.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包括“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由审计管理部门另行通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在未查清事实前,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
(三)证书制发。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zjzwfw.gov)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资格证书)。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十一、有关要求
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审计部门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2)。要严密组织报考资格核查和考试组织实施,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附件:
1.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2.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附件2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