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元的商品运费居然要8991元,这个确实有点让人吃惊,毕竟运费一般来说都是8块或者10块,或者说是商家包邮的。对于南宁的卢先生,他想在网络上想要购买一个单片机的配件,对于这个配件的价格也就是几块钱,刚好双11,商家做了相应的促销活动,价格很便宜,在1块7到2块7之间,觉得非常的便宜,卢先生以为是捡到宝了,所以就要买了10个,当他想要准备结账的时候居然发现订单的总额加起来居然要9018元。
商品全部加起来只有27块,但没有想到运费居然高了这么多倍,确实让人接受不了。但是在相应的平台中,他们对如何确定运费价格,居然把这个权利授权给了商家,也就是说商家他有权利去确定运费的价格到底该怎么调,那么是商家说了算,他定100块也好,定1000块也好,定8000多块也好,那么都是商家的权利。如果有消费者要买,那么只能说一个愿买一个愿挨吧,并没有什么过分之处,但是对于法律法规来说,这又明显是违规的。
对于商家为什么要这么设置,无非就是因为他想要限制一些消费者购买过多的商品,而给商家带来损失,自然就设置了这么一个高额运费让消费者知难而退,不能一次性买太多,要不然就会产生巨额运费的事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法》当中有规定,这样的行为其实并不合法,推荐给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不合理的,显然是无效的。当然了,在《合同法》当中第40条也有规定,这种免除商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行为本身就是霸王条款,自然也属于无效条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