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相关直属单位:
按照《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和《国土资源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执行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省部级专项计划科技类项目等完成的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应当履行科技成果登记手续。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课题为单位进行登记;省部级专项计划科技类项目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登记。其它非财政投入产生的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可以项目为单位参照进行成果登记。
按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是已办理过登记手续的科技成果。自2014年起,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未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不能参加当年度的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承担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单位,应在结题验收后三个月内进行成果登记。
二、登记要求
非涉密成果通过登录国土资源部网站“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专栏,按照“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登记上报(网址:.mlr.gov/kj/)。所有登记成果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资料汇交清单各一份(分别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原始资料归档证明,电子版数据一套(包括登记表,原始资料归档证明,PDF格式的科研报告、技术评价证明、项目合同或任务书,其他相关图表)。
为加大登记成果的推广转化,按照科技部统一要求,今后,对有转化需求的成果,在进行成果登记的同时,一并填写《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可在“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下载),与登记材料一同汇交。之前已经完成登记的成果,如有转化需求,可单独提交《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
所有登记的非密成果纳入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查询数据库,按照权限开展成果资料数字化全文服务,以促进科技成果的共享和转化。
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对办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的科技成果予以登记,并出具《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书》。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的院所概况
办公厅
主任:吴远彬
副主任:马连芳(正局级)、李桂华、邓小明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围绕部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
下设:1、综合处(信访处)2、秘书处(督查处)3、调研一处 4、调研二处 5、文电档案处 6、宣传处(新闻办公室)7、行政管理处 8、机关财务处
人事司
司长:李平
副司长:蒋苏南、孙晓明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驻外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等工作。
下设:1、综合与培训处 2、干部处 3、国外干部处 4、机构与劳资处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
司长:徐建培
副司长:徐建国、翟立新、林新
研究全国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
下设:1、综合与政策处 2、法规与知识产权处 3、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处 4、人才与科普处 5、技术创新协调处
发展计划司
司长:王晓方
副司长:叶玉江、刘敏、蔡文沁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提出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国家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下设:1、综合与规划处(科技保密办公室) 2、计划协调处 3、高技术研究发展处 4、科技攻关处 5、平台基地处 6、区域科技发展处 7、评估统计处
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司长:张晓原
副司长:戴国庆、吴学梯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下设:1、综合处 2、条件处 3、经费预算处 4、财务资产处 5、会计与监督处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司长:靳晓明
副司长:姚为克、马林英、续超前、陈霖豪
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外事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联系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驻华科技机构,联系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关科技工作。
下设:1、综合与计划处 2、国际组织与会议处 3、美大处 4、亚非处 5、欧洲处 6、政策研究与驻外指导处 7、欧亚处
基础研究司
司长:张先恩
副司长:彭以祺
研究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提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组织推荐和实施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并指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基础研究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基础研究的有关工作。
下设:1、综合与基础性工作处 2、基地建设处 3、重大项目处 4、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处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司长:赵玉海
副司长:胡世辉、陈家昌、杨咸武
研究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下设:1、综合与计划处 2、能源处 3、交通处 4、信息与空间处 5、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处 6、材料处 7、工业发展处
农村科技司
司长:陈传宏
副司长:王喆、郭志伟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科技促进“三农”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农业科技发展的战略部署、优先发展领域和关键技术;指导和组织国家重大农业科技攻关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技术研究计划现代农业领域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星火计划、农村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和重大科技产业促进工作;指导和管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实施工作;协调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指导和组织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科普、科技扶贫等工作;处理农业科技领域重大应急事务和突发事件;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下设:1、综合计划处 2、农业科技处 3、产业科技处 4、基层科技处
社会发展科技司
司长:马燕合
副司长:杨哲、田保国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人口、资源、环境、医药 卫生、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以及生物技术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规划、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上述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攻关计划;组织实施海洋、资源环境、生物与医药等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协调指导气候变化等全球环境科技工作并组织实施相关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部门和地方开展社会发展科技工作。
下设:1、综合与社会事业处 2、资源与环境处 3、生物技术与医药处 4、社会事业处
机关党委
常务副书记:王俊明
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董三多
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设:1、办公室(工会)2、组织与宣传 3、团委与青联
离退休干部局
局长:廖杰平
副局长:李永葳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下设:1、综合处 2、党委办公室 3、生活服务处 4、文体管理处
重大专项办公室
主任:许倞
副主任:金奕名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评估和验收;负责相关综合信息管理。
下设:1、综合协调处;2、监督评估处;3、业务管理一处;4、业务管理二处
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科学技术部机关服务中心(科学技术部机关服务局)、科学技术部专家公寓、科学技术部长岛培训中心、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科学技术部信息中心、国家遥感中心、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科学技术部海峡两岸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上海培训中心、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科学技术部科技评估中心、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代管:科技日报
1954年成立轻工业部上海工业试验所、食品工业部上海科学研究所;
1955年在北京成立第一轻工业部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
1960年,轻工业部食品工业科学研究所中的食品室与轻工业部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合并,在北京成立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
1969年底,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奉命江西搬迁江西,更名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江西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
1979年,国务院批准迁回北京,恢复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
1995年,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995年1月19日《关于中国轻工总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单位更名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
1999年,根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方案的通知》,我所转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
2002年,更名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003年以后,并入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设有食品工程研究部、发酵工程研究部、酿酒工程事业部、标准与信息部、质量检测部、国际合作与贸易发展部等事业部及下属企业—北京市发综合经营部和北京中食发生化工程设计咨询公司。
拥有国家级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CICC)、国家食品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全国食品发酵工业科技情报信息中心、全国食用菌研究开发中心,并具有工程咨询资质、进出口业务代理资质。 蔡木易: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院长。
董守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党委副书记
张金泽: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
程 池: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
张五九: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
宋全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
王 洁: 党委副书记兼科技发展部主任。
黄宇彤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 主任委员: 蔡木易
委员成员:张五九 熊正河 张金泽 宋全厚 王 洁
程 池 黄宇彤 涂顺明 裴疆森 刘 凌
王异静 龚树立 李惠宜 宋国勇 王 璋
程劲松 文 剑 郭新光 段胜林 潘兴昌 食品工程技术:饮料、植物蛋白、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食品高新技术装备开发应用;
工业生物技术:酿酒、调味品、酶制剂、有机酸、氨基酸、糖资源、蛋白质-肽资源、食用药膳真菌、环保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工程设计等。 研究院在工业生物技术、微生物菌种资源管理和开发领域,拥有从菌种保藏、分类鉴定、选育开发应用、分子生物学评价分析的包括进口-80℃超低温冰箱、液氮保藏及、液相色谱、气相色谱、自动微生物分析Biolog鉴定仪、PCR等全套仪器设备,到发酵试验室和中试基地在内,具有各式摇瓶机、发酵罐、以及相应配套的多种板框过滤、超滤浓缩、旋转蒸发、连续色谱分离设备、喷雾干燥、真空冻干等用于工业微生物发酵和下游操作技术、产品检测的各种中小型仪器设备组合,以及拥有2兆企业网络专线,实施与国家自然科技资源E-平台对接,实现国家工业微生物资源平台全国联网资源共享和在线监控管理体系,为我国工业微生物领域研究和开发创新形成了良好的支撑。
在酿造科技攻关的基础设施方面,实验室研究设备配套齐全、装备精良,拥有离子色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原子吸收、蛋白质分析、氨基酸自动分析、DNA测序、PCR、超速离心机、显微操作系统等仪器,以及进口的啤酒小试-中试扩大设备、啤酒小型生产车间,在国内酿酒研发同行业均属一流水平。
研究院已形成了由归国博士后、博士、硕士和有丰富工程化实践经验的中青年科研人员为骨干的学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攻关能力强科研团队,并由国内著名学者专家组成了“专家技术委员会”。 研究院不仅可以胜任多种学科的研究课题和任务,而且在领域内的基础研究、理论创新和工程化方案、设备和控制等各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有多项目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的能力。 研究院注重以市场化方式整合、完善现有技术成果,积极构筑形成食品发酵工程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工程化转化平台。与各相关行业协会都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基础,紧密结合行业、企业和市场直接需求,积极承接行业内大中型企业的科研开发任务,使项目的研究起点始终立足在市场开发需求上。在成果转化形式上,也逐步由过去的单纯局部工艺技术成果转让向整体工程化成果实施、关键性产品输出、关键技术资本化转化等方式转变,联合建立企业化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技术投资控股公司和合作开发型企业。
特别是近10年,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作为国家级综合性研发机构,以“创新发展 服务行业”为核心理念,全力打造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努力为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获得专利30余项;累计完成国家标准350余项,行业标准260余项,军标20项。是发酵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承担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 “十五”攻关计划项目,国家“十一五”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基础平台项目,国家科技部社会公益类项目,国家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国家科技部科研院所技术研究开发专项资金项目,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项目;国家商务部援培训班、国家商务部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批准立项目等;承担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任务,承担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药局下达的任务,国家认监委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