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促销自家产品,一般都会以抽奖送礼的形式宣传产品,那么对于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该怎么做账?要缴纳个税吗?
公司给客户赠送礼品的账务处理
公司向客户赠送礼品,做账时,一般在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科目核算,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科目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算销项税额
赠送礼品给客户要不要缴纳个税?
需要按具体情形区分:
1、如果客户不是个人,而是公司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则不会涉及个税的缴纳;
2、如果客户是个人,但属于“买赠”情形,则无需扣缴个税;
3、如果是向个人赠送礼品,并非“买赠”的赠送,才要扣缴个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年第74号)的规定: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涉及的增值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38号)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由以上规定可知,如果公司做宣传活动过程中以抽奖等方式向客户无偿赠送礼品的,则发生了视同销售的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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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方式:外购商品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不确认收入,但是由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还是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本方面还是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二种:对商品买多少赠多少的,属于捆绑销售。这种方式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品—赠品
第三种:直接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者,如钥匙扣、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在购进该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促销赠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如企业收到赠送的商品没有任何发票,则按公允价值:
借:库存商品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接受捐赠时,捐赠收入先计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在交纳所得税后,再将已交纳税款部分的待转资产价值转出。
同时,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长期待摊费用/合同取得成本(代理期限超过一年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说明:(1)如果代理期间在一年及以内,可以直接在支付当期计入损益;(2)收取代理费的供应商属于“销售无形资产”,在收取费用时应开具增值税发票;(3)“合同取得成本”,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使用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