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南专修学院是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以自考助学为主的高等民办院校。学院下设美术学院、科技学院、经管学院、人文学院、汽车学院,开设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装潢设计、美术教育、国际贸易、会计、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金融、汽车运用技术、机电一体化工程、英语、日语、学前教育、计算机及应用等40多个专业,涵盖艺术、经济、管理、人文、理工、法律等多学科,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建有图书阅览中心、计算机中心、田径场、室内球场、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和一批实训实验室。学院现有教职员工700余名,并聘请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学院等高校近300名教学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其中,教授、副教授、博士教师百余人。
学院弘扬“知、实、新、诚”的校风,坚持“以自考助学为载体,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成功就业为目标”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教学研究,建立了“基础课教学、专业课教学、实践实训操作、就业辅导指引”四大模块相互渗透的教学体系,全力培养拥有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的“三证型”人才,培养高品德、高技能、复合创新型的社会需求人才。
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钱塘江南岸,位于杭州滨江高教园区,周边有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商业职业学院、浙江机电职业学院、浙江医专等高校,文化氛围浓郁。滨江区为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有高新软件园、国家动漫产业园、金盛科技园等10多个国家级、省级产业基地和经济开发区,并拥有200余家世界知名企业,校企合作,为学生今后就业和自主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学院已同加拿大圣力加学院、韩国龙仁大学、澳大利亚中央技术学院等国内外院校在职业技能教育、学术交流、课题合作、专家互访等方面开展了合作,通过合作交流,更新办学观念,学习和引进先进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精于历练,粹于天成”。学院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管理兴校”的治校方针。先进的办学理念、鲜明的办学特色、日臻优越的办学条件,每年吸引数千名莘莘学子报读江南学院。
一、办学特色
科学的管理体系
学院强化服务理念,坚持科学管理。学院实行“双班主任制”,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从寝室到教室都有学习班主任和生活班主任全程精细指导、严谨管理、因材施教。
实用的技能培训
为提高学生实用技能,便于学生就业,学院特别开设了与专业相对应的各种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如:平面设计师、室内设计师、花卉园艺师、景观设计师、助理物流师、软件工程师、汽车维修技师、发动机高级技师、会计上岗证、导游资格证、单证员等。
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院从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科技学院,联合汽车制造厂和4S店等聘请了一批兼职教师,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相组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学院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学各环节定期考评,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院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教学工作发展规律,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学改革,建立教育督导制,加大科研力度。
紧密的校企合作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自考教学为载体、以技能教育为中心”的办学理念,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并在创意产业方向创办了一批工作室,学生、教师直接参与其中,形成了把企业引进学院、把公司设在学院,具有江南学院独特的人才培养特色。
广阔的就业前景
学院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把当地产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把技能培养与就业对接。学院与长三角50多家企业签订了合作与人才培养协议,根据企业需要培养人才,实行订单式教育,定向委培,推荐学生到合作企业实习,拓宽了就业渠道。
丰富的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艺术团、运动队、文学社、摄影协会、街舞社、礼仪社、日语社、足球社、校园乐队、油画社等30多个学生社团在校团委、学生会指导下,各种活动开展的热烈有序,使学生思想得到启迪,眼界得到开阔,知识得到补充,境界得到升华。
有效的奖学金制
为了激发广大学子的学习热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学院设立了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和三好学生奖学金制度,年度奖励覆盖面高达15%。学院还设立“爱心公益基金”、“勤工俭学服务中心”、“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培养学生社会公益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健全的党团教育
学院以党建工作统领学院政治思想教育,定期举办业余党校和团组织活动,整体提升学生素质,增强学生的进取心,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提供帮助。
二、招收专业、收费标准
类 别
专 业 名 称
层 次
招生计划
主考(颁发文凭)院校
学费/学年
艺术类
★环境艺术设计
本科
320
中国美术学院
8500
工业设计
本科
40
中国美术学院
9500
★装潢设计
专科
140
浙江科技学院
8000
服装设计
本科
90
浙江科技学院
8000
★动漫设计
本科
150
中国美术学院
11500
★美术教育
本科
200
浙江师范大学
8000
摄影
本科
40
浙江传媒学院
800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50
浙江科技学院
8000
经管类
★物流管理
本科
250
浙江工商大学
6900
行政管理
本科
90
浙江大学
69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本科
40
浙江工业大学
6900
金融
本科
50
浙江大学
6900
电子商务
本科
50
浙江工商大学
6900
★旅游管理
本科
90
浙江工商大学
6900
★国际贸易
本科
180
浙江大学
6900
★工商企业管理
本科
280
浙江工商大学
6900
★会计
本科
480
浙江财经学院
6900
市场营销
本科
100
浙江工商大学
6900
★园林(设计方向)
专科
90
浙江林学院
8000
人文类
★学前教育
本科
80
浙江师范大学
6900
小学教育
本科
40
浙江师范大学
6900
音乐教育
本科
40
浙江师范大学
7800
汉语言文学
本科
40
浙江大学
7500
★英语(外贸方向)
本科
100
浙江大学
7500
中药学
本科
40
浙江中医药大学
7500
★法律
本科
40
浙江大学
7500
新闻学
本科
40
浙江大学
7500
日语
本科
40
浙江师范大学
8900
理工类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专科
90
浙江工业大学
75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专科
60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7500
★房屋建筑工程
专科
140
浙江大学
7500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本科
40
浙江大学
7500
计算机信息管理
本科
50
浙江工业大学
7500
★计算机与应用
本科
100
浙江工业大学
7500
★机电一体化工程
专科
150
宁波大学
7500
汽
车
类
★汽车运用技术
专科
90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8000
★汽车营销与售后服务
本科
90
宁波工程学院
8000
汽车类技能进修实训班
专业
学期
主修课程
就业方向
学费
机电一体化
6个月
(企业实习2个月)
主修发动机/变速箱检修、充电、启动、点火系统线路检修、四轮定位、动平衡、制动、转向、传输系统检修等
快修店维修工4S店保养员
4500元
高级汽车维修(电喷)
5个月(企业实习2个月)
电子电喷燃油喷射系统、电喷发动机、自动变速机、ABS防抱死系统等等
汽修厂、特约维修站、4S店
6800元
汽修全科(机电一体化)
10个月(企业实习3个月)
主修机修、电工、电喷
快修店维修工、4S店技术人员
11000元
汽车
钣金
4个月(企业实习2个月)
手工电弧焊、氩弧焊、整车喷图、面漆调配、车身设计制造论等。
特约维修站、4S店、汽车制造公司
4200元
汽车美容装潢
4个月(企业实习2个月)
贴膜、打蜡、封釉、底盘装甲、改装技能、运动板、音影系统、内饰、照明系统改装等
快修店维修工、美容装潢店技术人员
4200元
汽车美容全科
6个月(企业实习2个月)
主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钣金
特约维修站、4S店、汽车制造公司
8000元
注:江南(汽车学院)进修班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并考核合格,由我院汽车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备注:1、本科为四年,专科为三年(含实习),以上学费不含实践课材料费。
2、学生可填报三个专业。
3、汽车学院学习结束后,推荐到企业实习,企业满意者,即可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
三、毕业文凭与就业
1、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可获得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科学历证书。
2、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按程序申请并授予学士学位。
3、根据浙江省政府文件,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可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凭《浙江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按规定程序享有办理户口准迁和户粮迁移的权利。
四、招生对象与要求
1、大专、本科班:招收应届、历届高中、职高、技校、中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高职考试、成人高考且成绩总分在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者均可报名。职高、技校、中专毕业生报对口专业、相近专业或有特长者,可视情况放宽条件录取。
2、技能进修实训班:
a.初高中毕业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汽车维修类,16岁以上;汽车商务类,18岁以上)
b.城乡待业青年。
c.喜欢从事汽车行业工作的人。
3、健康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五、报名与录取
(一)现场报名
即日起考生可直接来我院报名,报名时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照片5张、普通高考成绩通知单(无高考成绩单须有会考成绩证明)。
(二)网上报名
即日起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zjnxy“招生就业”栏进行网上报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照片5张、普通高考成绩通知单(无高考成绩单须有会考成绩证明)相应报名材料邮寄至学院招生办,学费可通过邮政汇款或银行汇款方式汇到学院。
(三)录取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50元,学费预交款500元(开学报到时可冲抵学费),我院将根据符合条件的考生完成办理报名手续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录取原则,额满为止。
2、我院将在八月份中旬统一寄发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制的《入学通知书》。开学时凭《入学通知书》和缴费凭证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注册。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09年6月15日至8月20日
2、报名地点: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东冠路明德路1号 邮编:310053
3、:0571-86633700、86633780
传 真:0571-86633738
E-mail: hzjnxy@126
QQ咨询:727590518
4、报名网址:
1) 学院网址:hzjnxy
2)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网上招生服务平台网址:zjets
5、省内外预订包车到校实地考察预约热线:0571-86633738
七、汇款方式:
邮政汇款
收款人名称:杭州江南专修学院
收款人地址: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东冠路明德路1号 邮编:310053
请在“附言”栏内填写报读专业、层次、学生姓名及****
银行汇款
收款人名称:杭州江南专修学院
银行帐号:04520104000868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沿支行
请在“附言”栏内填写报读专业、层次、学生姓名及****
八、交通路线:
汽车东站:K317、B支3新胜站转K402/K566东冠公交站下
汽车北站:K188开元路站转K402东冠公交站下
汽车南站:K566直达东冠公交站下
汽车西站:K506、49古荡站转K194新胜站转K402/K566东冠公交站下
火车东站:K317、B支3新胜站转K402/566东冠公交站下
城站火车站:K352至东冠公交站下或K561杨家墩站转K402/K566东冠公交站下
浙江: 关于做好2009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废话,当然要招了。
2011年招生考试办法
2011年,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警察素质要求,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警察学院在高考前组织的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
浙江警察学院继续采取高考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计分办法录取新生,其中高考成绩占85%,体能测试成绩占15%,两项相加为综合成绩,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体能测试成绩×K×15%(K为转换系数,第一批招生K值为2.7,第二批招生K值为2.5)
(一)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和地点:汇款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3日至4月22日;汇款报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邮编:310053。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4月22日;现场报名地点:浙江警察学院院内南综合楼大厅。
2.报名方法:凡志愿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并在4月13日至4月22日期间,凭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对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凭2011年浙江省普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报名手续;也可以通过汇款函报方式,向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报名。报名费130元。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式样详见第9页。汇款单中,汇款人姓名栏填写考生本人姓名;汇款单附言栏填写考生的高考报名序号;汇款人联系电话填写考生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
为做好2009年全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深入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办法,现就做好2009年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浙江警察学院计划招生全日制本科500人。女生比例不超过15%。招生计划由省公安厅下达至各市公安局,各市不得再将计划下达到县(市、区)公安局(招生生源计划详见附件)。
(二)公安部所属院校的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二、组织领导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统一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领导下进行。
三、考生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
(三)符合浙江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五)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对过于肥胖即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25%的考生,要严格控制;左右眼单眼*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其中公安部所属院校理科类专业应在4.9以上(含4.9)。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等。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六)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招生考试办法
报考公安警察院校提前录取的考生,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均在高考前进行。
部属院校将在高考后派员到浙江进行面试复试,省教育考试院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2提供面试复试考生名单。省公安厅政治部将该名单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复试。面试复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政审都合格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1.1:1的比例投档,各院校进行阅档录取。
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体能测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成绩×0.85+体能测试成绩×0.15×2.5。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单独划定各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29日至4月12日;报名地点在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邮编:310053。
2.报名方法:凡志愿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必须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可于3月29日至4月12日期间,凭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报名手续,或通过汇款函寄方式报名。函寄报名采用考生个人填写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的函报方式,向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汇款报名费130元进行报名(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式样见附件2)。汇款人姓名栏填写考生本人姓名,汇款单附言栏填写考生的高考报名序号。
3.报名信息处理: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的有关信息,由浙江警察学院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做好核对、复查工作。
(二)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
1.浙江警察学院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和安排考生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络公布。
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上述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实施,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当天的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
2.面试和心理测试。工作人员应查验考生身份证、高考报名证与考生本人相符,确认考生已报考公安警察院校后组织其进行面试。面试实行淘汰制。面试结果由面试人员及考生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面试工作人员发给面试合格考生《2009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见附件)。考生凭此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
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成绩的合格成绩为180分以上(含180分)。
体能测试必须严格按照《2009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体能测试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进行;测试结束后,浙江警察学院将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刻制光盘,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三)体能测试成绩的复核。浙江警察学院组织人员在5月26日前完成复核,并于5月28日前将核准的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填报志愿。凡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上线,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凭心理、体能测试证,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到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手续。
艺术、体育与公安志愿不能兼报。
(五)淘汰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考生。在划定政审分数线前,根据考生心理测试结果和考生体检情况,将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六)政审划线。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身体检查、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后同分按保留两位小数确认先后),按各市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二类分数线。
(七)政审。省公安厅政治部将各批上线考生名单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各市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工作细则》要求,认真填写《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上线考生政审情况汇总表》,并与考生《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表》原件一起及时报省公安厅政治部,不得借故缺报。政审工作人员应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如实记载政审中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报。招生政审工作有关依据和表格见浙公通字〔2008〕49号文件。
(八)录取。各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按学校类别分别在各批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凡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别在各批中提前投档。各公安警察院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其政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志愿的考生不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其它类政策加分先将可加分的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总分上,然后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折合成综合成绩。
报考其他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享受各有关加分政策。
(九)入学后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三个月以内发现凡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其他。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司法)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需要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的专业及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09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开展顺利。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公安机关、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公安警察院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特别是在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录取等环节,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措施,严格按照标准,把好质量关。
(二)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责任落实。要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为杜绝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各招生院校必须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以增强招生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持有错必纠,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确保政策咨询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招生通讯、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办法。警院组织编印招生宣传手册、招生简章,各地公安机关、招生考试机构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以扩大影响,增加生源。要认真接待考生和家长的咨询,特别是要给考生讲清今年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要把招生宣传与爱国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
附:浙江警察学院2009年招生生源计划和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与办法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0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