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燕子山脚下,到校可乘坐公交车75路、18路到燕子山路站下车,南行100米,省工商局对过。 公交车31路到东方疑难病防治研究院下车向北100米路东既是。 济南校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燕子山路36号 邮编:250014 明水校区: 地址:明水大学城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151700 0531-83118010 83118188 83118009 威海校区: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海路10号 邮编:264200 0631-5263003 这中职业性质的院校要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学好了一门技术就可以了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8年,原是一所普通中专学校——山东省电子工业学校,系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之一,也是我省最早创建的电子类专门学校。在改革开放的有利机遇下,秉承产业和专业优势,取得了长足发展,于2004年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多年来,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加大投入,持续改善办学基本条件,保证了办学质量的提高,为我省信息产业腾飞提供了人才保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学院占地1070余亩,其中老校区70亩,新校区978亩,威海校区30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其中老校区5.3万平方米,新校区已有11万平方米,威海校区0.7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值2.5亿元。 现有教职工420人,专任教师330人,较固定的兼职教师82人。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120人,硕士以上学位70人。“双师”型教师已占到全体专业教师的半数以上。教师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教材编写能力,多人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近几年学院教师主参编全国统编教材70余部,多为国家或行业规划教材。2001年,在教育部面向21世纪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招标中,中标主编7部教材,在全国电子职教系统遥遥领先。 学院始终把实践性教学环节作为重点,给予重点投入。曾获55万美元的世界银行贷款购买设备, 06年又投入专项资金1160万元,招标购买教学仪器和设备。现有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00万元人民币,教学用计算机1700余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3200个。建有DSP、移动通信、数字电路、单片机、多媒体计算机房等实验室40余个,有软件设计、家电维修、手机维修、电脑设计、汽车电子、电子装调、微机组装等实训场所20个,以及数控加工、汽车维修和SMT实训车间,各类实验实训场所70个。 校园信息化水平较高。2001年建起了校园网。目前主干网络1000兆,宽带接入因特网,网络覆盖全部教学场所和管理部门。配有电子阅览室、语音室、校内英语广播电台、校内闭路电视系统等,各教室配备了大屏幕电视机和VCD机并通过闭路电视系统连接。组建有具有摄、录、编及字幕、播放功能的演播室。全部课程将逐步实现多媒体教学。 现有新老校区2个图书馆和威海校区图书室,藏书30余万册,有电子图书3.2万册,07年预计新增图书5万册。设有采编室、文科书库、理科书库、情报资料室、学生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目录室等。管理基本实现电子化。 招生、就业两旺,在校生规模逐年增加,现有学生8100余人,济南校区有学生3380余人,章丘新校区有学生4520余人,威海校区有学生200余人。毕业生整体上供不应求。建校以来,已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2万余人,不少毕业生成为公司骨干,涌现出一批自主创业的典型。 学院现设三系一部,共21个专业。其中电子工程系,举办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微电子技术5个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举办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8个专业。自动化工程系,举办计算机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6个专业。基础部,举办应用韩语、应用日语2个专业。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挥产业和专业优势,不断强化办学特色。树立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注重内涵发展,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思想。开创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大力开展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结合之路,采用“订单式”教育方式,为企业“度身定制”毕业生,与浪潮集团、齐鲁软件园、太古飞机、金宏景集团进行了较好的合作;建立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学生定期到企业实习,利用企业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为学生提供真实环境的实习实训场所,与浪潮、海尔、海信等重点企业有经常性的合作;积极引进企业培训模式,吸引步步高、华为等企业参与校内学生培训;送出教师到企业进行工程实践锻炼,为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双师型”素质结构的教师队伍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实行理论实践一体化的课程设置。学院不断进行课程改革,开发了一系列的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为一体的课程,如“电子制作”课、“电子技能”课等,便于学生理论结合实际,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我们发挥和行业贴近的优势,根据实际需求增设和调整专业设置,以便满足行业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注重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素质、职场应变素质、专业创新素质及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使毕业生在社会中具有较强的就业创业优势。满足学生升学、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要求。日常教学中,融合专升本、自学考试的要求,便于学生提升学历;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不少毕业生成为自主创业的佼佼者。 积极做好助学工作,建设和谐校园。建立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指导学生获取国家助学贷款;组织勤工助学工作,提供校内外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 06年,各项资助活动使2200多名学生直接受益,资金总额达到240多万元。 注重创新教育。组建了大学生创新实验室,开展并指导各类专业兴趣小组活动,为学生创新活动搭建平台,为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优秀学生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在校生在全国全省大学生电子设计、软件设计、数学建模活动中取得较好的成绩。05年第一次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取得国家二等奖;06年,在济南市齐鲁大学生软件设计比赛中总成绩名列前茅,在全省大学生电子设计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两项,在山东省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一项。今年,将再次组织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筹备参加机器人制作比赛等赛事。 2006到2010年,实施《学院“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是成为一所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办学水平评估,朝着建设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的方向努力。主要指标:在校生达到9000—10000人;设置7个系;举办高职专业30个左右;教职工达到520人左右;专任教师达到430人左右;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4000万元;图书45万册。同时,积极深化办学内涵: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创建示范专业;建设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开展短期培训,丰富学校功能;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吸收国内外优秀教育资源,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
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院校专业: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高职) 医药类 公办
官方网址: zsbgs.sdmc.edu/ .sdmc.edu/
官方地址: 山东临沂市
官方 0531-86305777,0531-86305666,0531-86305778
电子邮箱: sdyzzb@sdmc.edu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 1966年青岛医学院在沂水设立的分院。学校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 学校占地面积 1667.13亩,建筑总面积528549.98平方米,固定资产9.2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0亿元,图书馆藏书118.36万册,电子图书17200GB。建有高标准实验实训中心16个、省级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1个、贺林院士个性化医疗与转化医学院士工作站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0余家,分布在山东省内及北京、上海、南京、深圳、新疆等地。隶属附属医院2所,非隶属附属医院9所。牵头组建的山东卫生职教集团有成员单位100家、校院合作理事会成员单位152家、医养健康产教融合联盟成员单位20余家。校企合作建设二级学院4所,包括鲁南公共卫生学院、鲁南眼视光学院、新华医疗技术学院、阳光健康学院。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中医药、医学技术、健康管理与促进 6大类专业群,现招生专业27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专业群立项建设专业3个、“3+2”专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2个。面向全国17个省市招生。是山东省医药卫生与健康服务类规模最大、专业设置最全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 1031人。校内专任教师848人,其中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65.14%,高级职称49.24%,双师素质教师79.18%。省级教教学团队5个、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2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4个、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2个。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省高等职业院校青年技能名师19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8人。 十三五期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 4项,省自然基金课题4项,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项目7项,省高校思政工作十大重点项目1项。开发省级和国家级专业教学标准12个。主持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国医学教育慕课联盟规划课程等24门。建设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2个。主编、副主编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60余部。 学校牵头组建山东省卫生职教集团、医药卫生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省医养健康产教融合联盟,搭建起了校院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区域合作及国际合作的卫生职业教育平台,通过校企合作、医教协同,实现了项目驱动下的 “双主体育人”模式,在专业建设、订单培养、产教研基地建设、应用技术研发、学生实习就业、师资培养、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化合作。2019年12月,学校被评为“山东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单位”。 学校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的 10余所学校及有关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对接国际标准开发课程、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学术及文化交流,在师资培养、学生出国留学、学历提升及培训就业等方面开展合作,彰显人才培养国际化特色。 学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是卫生部首批 “卓越医生培养计划”助理全科医师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骨干教师和山东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国家语言文字示范校、中华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和省级花园式单位、文明单位、平安校园、高等学校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等多项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正以创建优质校为契机,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道路,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科研强校,全面启动内涵提升工程,努力开创医学教育与卫生人才培养的新局面,为我省乃至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合格卫生人才。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聚才六路 邮编: 276000 招生专用 QQ号:1980981229 QQ群号:263382180 招生专用微博地址: t.qq/sdmc1980981229 电子邮箱: sdyzzb@sdmc.edu 咨询 0539-8016931 6177119 6177120 6177121 6177122 8212665 传真: 0539-8212665 8211552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南路 5460号 邮编: 250002 招生专用 QQ号:937010898 QQ群号:242138441 招生专用微博地址: t.qq/shandongyizhuanjinan 招生专用微群地址: qun.t.qq/19794018 招生咨询 0531-86305777,86305666,86305778 传真(自动): 0531-86305668,82983245 电子邮箱: sd6305777@163
其他信息:山东共有78所专科学校,例如: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职业学院、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潍坊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东营职业学院、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等。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39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高新区滨海中路2018号。 邮编:26467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学制三年。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批准单位: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及院系设置:学院位于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2.1亿元,馆藏图书151万册。现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与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会计系、艺术设计与公共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对外经济贸易系、建筑工程系、汽车与船舶工程系、食品与生化工程系等10个教学系,拥有专任教师803人,其中教授71人、副教授244人、硕博士535人,高职在校生18771人。开设50余个教学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工、交通运输、财经、商贸、食品化工等9个专业类别。建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15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规划教材8门。拥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8门、省级实训基地5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团队10个、山东省教学名师9人、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4人、齐鲁首席技师1人。
第九条 办学成就: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单位”“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任中国职教学会现代学徒制研究中心主任单位、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联盟理事长单位、山东中华职教社副主任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等称号。
第十条 办学理念:学院秉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宗旨和“以学生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把“扎实的专业知识、精湛的实用技能、过硬的职业素质”作为人才培养目标。
第十一条 办学特色:学院构建“政府主导、行业对接、企业联姻、项目嵌入”的校企合作模式,与烟台8个县市区开展全面战略合作;承担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牵头组建烟台市服务外包职教集团并成为山东省骨干职业教育集团;与谷歌、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万华化学、烟台张裕、东岳汽车等知名企业紧密合作,引进丰田T—TEP、通用ASEP、思科CCNA、FANUC等20余个优质教学项目,校企共建10个专业;建有国家、省、市级培训和鉴定基地20个,开展国培、省培项目25个,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站点38个,年完成社会培训超10万人日。
学院坚持国际视野,不断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与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孔子学院开展“一带一路”汽车技能人才培养;与德国手工业行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师资培训、考试认证基地合作,建成山东省的“德国手工业行会培训考试认证基地”;与西门子公司共建先进自动化技术联合示范实训中心;与意大利制冷技师协会合作开展环保部培训项目。学院与英国安格斯学院、美国凯泽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芬兰卡亚尼应用科技大学、韩国东明大学、日本大阪产业大学等30余个国家的高校开展师生交流、学术科研等合作。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烟台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定程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要求及原则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区、市)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七条 选测科目要求:全部招生专业均无选测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批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省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我院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4.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录取时严格按照省核定的计划数录取。
5.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在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学费按学年度收取,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法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校企合作办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退费规定:对于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学的学生执行鲁政办[2018]98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实践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月计算)。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休学期满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和我院实际,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并设立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金,另外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七条 奖学金: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进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二十九条 就业:学院主动为毕业生联系工作岗位,按照“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帮助毕业生及早落实工作岗位。
第三十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电子档案、体检报告等形式进行复查,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申诉电话0535-6927369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联系 0535—6927062 传真:0535-6927063
学院网址:.ytvc 电子信箱:ytddzsb@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