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业寺****:电话:0662-3418544
净业寺景点简介:
净业寺位于阳西县城西五公里大垌山,是佛的王国,玉佛数量居全国第一,又称万佛城,是佛教名刹。净业寺初名静业庵,清康熙十六年大规模重修时,改名为净业寺。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和道光二年(1822年)两次重修。民国二十年阳江县长李伯振组织修缮,成为著名景点。毁于“文化大革命”期间;1988年阳西建县后重建。
净业寺群山环绕,风光秀美,古树婆娑,寺内有潺潺流水。寺庙坐西朝东南,宝殿斗拱飞檐,黄瓦朱柱,雕梁画栋,巍然耸立;正门上方,悬挂着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题写的横匾“净业寺”。2000年,妙空法师尽毕生积蓄,打造两千多尊缅甸玉佛,捐赠大垌山净业寺,中有一尊亚洲最大的缅甸玉卧佛,长7米,高2.5米,重27吨,造型精美,为全国最大的玉卧佛。
陕西: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8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
2018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暂未公布,以下是我整理的2017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请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是由西北大学申办、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本科院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国标代码13678;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科教园陈北路1号。邮编:710130。招生咨询 029-81555895、传真029-81555825。
第三条学校具有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按规定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在陕西、河北、内蒙、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新疆、广东、江苏、黑龙江等18个省(自治区)投放招生计划,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及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校本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课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志愿清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志愿清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2017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7号文件要求,省内招收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认可陕西省播音编导类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4、专业课校考及统考均未涉及的省份,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校考合格成绩,录取时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第十条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不限定报考语种,但入学后各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本校教学语言为汉语普通话,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应熟练运用汉语普通话文字和语言进行学习交流。
第十三条在第一志愿考生已录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受第二或更后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学位证书。
第六章收费、奖贷学金
第十七条收费:按招生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1)汉语言文学、资产评估、金融工程、制药工程专业19000元/生/年;(2)财务管理专业20000元/生/年;(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22000元/生/年;(4)表演、摄影、数字媒体艺术、舞蹈学专业23000元/生/年。(注:2017年学费如有变动,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十八条奖贷学金:学校通过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补助、组织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苦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英文名:MODERNCOLLEGEOFNORTHWESTUNIVERSITY,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是由西北大学申办、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本科院校。学校位于西安,学校开设有特色专业三十多个,如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新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表演、音乐学、舞蹈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财务管理等。
学校国标代码:13678,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科教园陈北路1号。邮编:710130。招生咨询电话029-81555895、传真029-81555825。
第三条学校具有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在陕西、河北、内蒙、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新疆、广东、江苏、黑龙江等18个省(自治区)投放招生计划,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及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校本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课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志愿清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考、联考或其他院校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志愿清前提下,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含陕西省),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如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有统一要求,按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政策执行。
3、陕西省内艺术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认可陕西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认可陕西省音乐类、舞蹈类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③表演专业认可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专业课校考及统考、联考均未涉及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我校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总计划的1%和本科艺术类计划的15%之和,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第十条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不限定报考语种,但入学后各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在第一志愿考生已录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受第二或更后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学位证书。
第六章收费、奖贷学金
第十六条收费:按招生当年价格主管部门和陕西省抄送文件标准核定标准执行。(1)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25000元/生/年(2)财务管理专业26000元/生/年(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舞蹈学专业26000元/生/年(4)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专业28000元/生/年(5)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音乐学专业29000元/生/年(6)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专业30000元/生/年。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内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