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品损坏,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扩展资料: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的,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中国政府网——快递暂行条例
顺丰快递损坏赔偿标准根据是否保价有关,没有保价的最多赔偿1000元。
根据顺丰政策规定:
若您选择我司保价服务,当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丢损,我司将按照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货物实际损失
顺丰对下列物品不提供保价服务:
部分价值不易核实的物品,如古玩字画、纪念币、翡翠原石、观赏石等;
部分易损或不易妥善包装的物品,如玉雕、木雕、紫砂壶等;
其他运输风险较大的物品。
顺丰会不时调整完善不提供保价服务的物品名称,具体以顺丰收派员与您核实确认的信息为准。
收费标准:
中国内地地区(快递产品):声明价值500元及以下:1元人民币/票;声明价值501-1000元:2元人民币/票;声明价值1000元以上:保费=声明价值*标准服务费率(5‰),四舍五入取整;
中国内地地区(快运产品):
① 重货包裹:保费=声明价值*标准服务费率(6‰),四舍五入取整,最低收费2元人民币;
② 标准零担:保费=声明价值*标准服务费率(6‰),四舍五入取整,最低收费12元人民币;
针对部分易碎品类货物(快递、快运产品):保价费用=物品价格*8‰,时效及特惠产品最低收费2元/票、重货包裹最低收费4元/票、标准零担最低收费16元/票、专线普运最低收费8元/票、物流普运最低收费16元/票;
中国内地至港澳台地区:保费=声明价值*标准服务费率(5‰),四舍五入取整,最低收费8元人民币。
中国内地至海外:保费=声明价值*标准服务费率(1%),四舍五入取整,最低收费8元人民币。
详情可通过顺丰客服热线95338、当地收派员或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