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港口物流软环境建设研究
综合分析近年来宁波市港口物流软环境建设的状况,判断如下:
一是始终强调港口的战略地位,但对港口物流缺少一个总体规划;二是不断探索物流发展的扶持政策,但对政策落实的执行力度有所弱化;三是较早成立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仍未完善;四是率先开展口岸 “大通关”建设,但解决体制机制性制约存在困难;五是加大力度推进临港工业发展,但对临港服务业发展重视不够;六是日益重视“人才工程”建设,但港口物流人力资源仍然短缺。
总体思路是:围绕把宁波建设成浙江省重要的综合物流中心和全国性的大型物流枢纽,更好地服务长三角、长江流域及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物流发展的规划引导、政策支持、部门协调、综合服务、产业配套、人力支撑,建立起与区域物流中心相适应的港口物流软环境体系。具体地说:
——优化规划环境,明确发展定位和法律地位
——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功能创新和执行落实
——优化政务环境,做到统筹协调和步调一致
——优化口岸环境,确保程序流畅和运作高效
——优化产业环境,注重联动配套和有序竞争
——优化人文环境,抓好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加快制定港口物流发展规划。
港口物流是一个新兴而富有竞争性的领域,市政府和港口管理局要在扎实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编制全市港口物流业发展规划。
首先编制发展规划。按照《全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港口物流发展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港口物流发展的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最终建立起与宁波市及腹地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现代物流设施系统和社会化的物流服务体系。
其次是加强规划管理。一是理顺各级各类规划间的关系。二是制定港口物流规划管理办法。三是制定行动计划。四是建立起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五是加强政策支持,积极增强港口物流增值功能。
二是从长远发展战略的高度,系统研究政府的配套扶持政策,形成扶持引导港口物流业发展的有利政策环境。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一是继续实施《宁波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二是建立港口物流业发展专项基金。三是研究税费减免政策。四是对于促进港口物流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专项奖励。五是鼓励金融、保险、信用担保等机构加大对物流产业的支持。
创新土地政策,加强建设用地支持。一是对列入《宁波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中心,要设法留足物流发展建设用地。二是要努力降低物流企业用地成本。三是研究提高物流企业用地单位产出的开发模式。四是要切实解决港口用地问题,对尚未开发的岸线资源后方陆域要加强保护,建立岸线联合监管机制。
用足用好保税政策。一是要充分利用不同类型特殊监管区域集聚的优势和宁波保税物流园区的窗口作用,二是要加快梅山保税港区的开发,并拓展其相关功能,努力打造国家重要的区域性资源配置中心。
加强与国家政策法规间的衔接。一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宁波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法规。二是积极争取省里支持,加强浙江港口合作,出台优惠政策。三是根据宁波港的发展趋势,落实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四是完善综合治理制度。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调整市场行为,努力解决第四方运输市场、综合网络服务公司的管理问题。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完善政府服务的体制机制。
港口物流发展对宁波市下一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促进部门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发展合力。
设立领导机构。物流功能和要素的管理涉及港口交通、海关、国检、铁路、航空、外经贸委、发改委等诸多主管部门的协调,为了确保政府部门政策的一致性,必须建立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克服管理不一致等制约港口物流产业发展的因素。
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采用部门会审制、专家评议制、项目公示制,广泛吸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决策失误,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积极探索物流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鉴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跨区域、跨部门、外部性的特征,建立共建共享机制,统筹规划港口、公路、场站及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统筹建设区域性物流基础设施,避免条块分割、重复建设。
加强对港口物流业发展的对外宣传工作。加大港口物流业的对外推介力度,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新闻发布会、听证、论证会以及有线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港口物流软环境建设部署、服务承诺和先进典型,批评曝光反面案例,形成全社会关心软环境,各级部门自觉规范服务、依法办事的舆论和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