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流服务合同的特点
(1)物流合同是双务合同 (2)物流合同是有偿合同 (3) 物流合同是非要试合同 (4) 物流合同是诺成合同 (5) 物流服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6)
物流服务合同有约束第三者的性质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3)物流企业是具备为物质资料提供流通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
六 合同订立的概念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订立合同的形势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方式,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的外在表现。
(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三,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4)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四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和他成立
承诺具备的条件;第一,必须有受要约人作出。 第二,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第三,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四,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五,提单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作用 (1)是合同证明 (2)是货物收据
(3)是物权凭证
六,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1.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
2.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其有偿与否有双方当事人约定
3.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4.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 5.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七,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1.仓储合同的保管方必须是仓储经营人2.仓储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3.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4.仓储合同中的货物交付于归还以仓单为凭证
5.仓储合同所保管的物品是特定物或特定化的种类物 6.仓储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 八,仓单的效力;(1)提取仓储物的效力 (2)转移仓储物所有权的效力
(3)出质的效 力 一 物流法的概念
物流法是指调整在物流活动中产生的与物流活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 物流服务合同的含义
指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其他企业约定,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后者进行物流系统的设计,或负责后者整个物流系统的管理和运营,承担系统运营责任。而由后者向第三方物流企业支付物流服务费的合同。
三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是指由符合法定要求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拥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财务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五 物流企业的含义
物流企业是指专门与商品有关的各种经营活动,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营单位。 法律特征;
(1)物流企业是专门从事与物质资料流通有关的各种经营活动的组织单位
(2)物流企业是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以获得利润和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的营利性 组织 七 仓单的概念
是指仓储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并以此来代表相应的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书。
八 加工承揽合同的概念
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特别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按照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付酬金的合同。*
九 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是指承运人按照约定期限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交给收货人,托运人按规定或约定支付运输费的合同。 一,上海某远洋运输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
答; 1、上海某远洋运输公司应该承担2个集装箱电子器材的赔偿责任,不承担散装木材的赔偿责任。
2、因为本合同适用中国海商法,中国海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 中国A公司与意大利B公司1、 赔偿第一批货物短重的损失1000美元;
答;
1、第一批货物卖方按时装运,并取得清洁提单,应初步认定卖方已履行合同,买方收到货物后,由自身对货物进行检验,而不是由独立检验机构参与检验,其货物短量主张和索赔要求不应支持。
2、 卖方按时装运货物,货物延迟到港的原因不在卖方,根据CIF条件,货物风险自越过船舷时转移卖方,因延迟到港的罚金主张,不应予以支持。
3、 第二批货物已经丧失任何使用价值,卖方构成根本违约。应该支持卖方退回,解除这一部分合同,赔偿利润损失的主张。
4、买方要求双倍返还违约金的要求不予支持,因为合同规定,只有在卖方不交货时才这样做,卖方是交货不符,不是不交货。
三; 、晨达配送中心与流花食品厂
答; 配送经营人采取合适方法履行配送义务 配送人接受配送物并承担仓储和保管义务 配送人返还配送剩余物,委托人处理残料 收货人收货货物,有义务进行理算查验
四;托运人马克辛
答; 承运人应赔偿,因未做到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使船舶适航。
五; A国一公司向B国一公司出口泰国香米
答;
卖方不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该风险应该由买方承担。(5分)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FOB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5分)如以CIF或CFR术语成交,卖方也同样不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CIF或CFR术语中,卖方也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也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
《物流法律法规》共分八个单元:物流法律法规概述、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仓储法律法规、物流配送法律法规、装卸搬运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物流包装法律法规、物流活动中有关保险的法律法规。书后附有部分合同样本、部分物流相关法规检索目录及国家物流术语标准供学生课后参考。
《物流法律法规》的编写依据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学生培养方向的定位,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力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体现以下特点:①通俗易懂,降低难度。②增强趣味性、生动性和启发性。③改变传统的中职教育方法,“轻理论、重实践”。通过每单元的学习,让学生明确知道“我知道了该怎么做、学会了要如何去做”。④《物流法律法规》备有综合实训,供学生课后练习。
《物流法律法规》可作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运输、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基础教材,也可作为物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参考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