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载明“送货上楼”但被放置在快递点,可以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因为快递单上列明了具体的收货地址,并且载明了送货上楼字样。按照相关的规定,快递员应当送货上门。如果快递员没有做到,收件人可以提出送货上门的要求。
一、关于快递要把货物送货上门,有相关条例的明文规定为了规范快递行业的管理,为此国家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条例。其中关于快递员要把货物送货上楼,在《快递暂行条例》中有相关的文字约定。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记载,从事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单上记载的收货地址,投收快递,或者是把快递送达收件人,以及是收件人委托代理收件人手上。并且在快递投递后,应当以电话或者短信的形式,通知收件人或者可以要求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利对所收货物进行当面验收。
二、快递载明送货上楼但被放置快递点,收件人可以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通常情况下在邮寄货物时,需要按照规定填写详细的收货信息。同时快递员在投递货物的时候,要按照具体收货地址投递稳妥。换句话说 快递员对于所揽收的货物,有义务送货上楼。如果货物单上标明了明确的收件地址,甚至已具体到房号,快递服务组织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如果快递员没有把货物送货上门,而是放置在快递点,收件人有权利要求快递员送货上楼。
三、快递载明送货上楼,快递员却拒绝履行,收件人应该依法维护权益如果在收取快递的过程中,出现快递员拒绝把货物送货上门,而把货物放置快递点的情况。收件人首先可以联系快递员,让他按照约定把货物送货上门。如果协商遭到拒绝,收件人可以联系快递员所在的快递服务公司,对快递员的行为进行投诉。假若使用以上途径都是没得到妥善解决,可以直接拨打所在的政务热线,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快递载明“送货上楼”但被放置在快递点,收件人可以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如果被拒可以通过以上所述方法寻求帮助协商解决问题。
在特定的情况下送货上门,我觉得可以额外收取一些费用,但是这个费用不能够太高,要在我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这个很正常的可以理解!
首先快递上门这个服务,以前有,现在要实现,当然也不难。难就难在怎么实现快递上门和用户的完美对接?用户习惯了驿站取快递后,取快递的时间更自由了,但也造成很多人没有准时取快递的概念,快递员容易跑空的问题,这就需要针对投递流程、次数对用户做出约束。
而快递员在以往,习惯了对用户提供缩水服务,送快递越来越敷衍了事,想要他们马上变得兢兢业业,也很难,不仅因为习惯难改,而且更细致的投递沟通,必要的上门,在现有的快递投递流程中,确实增加了快递员的劳动量,这就涉及到需要规范对快递员的投递行为,以及劳动费用保护的问题。
快递新 国 标在约束了用户需要守时收快递,只有两次免费机会,也规定了快 递员有义务需要送货上门,要送两次。其实更重要的,还需要明确现有快递费用的构成及标准问题,老百姓一看就能明白,确实需要加收快递上门费用的,大家也能理解。
几年前快递行业显现前景的时候,资本一拥而上,开始低价抢占市场,低价的同时,服务也开始跟着消减。等用户习惯了便宜的价格,接受了缩水的服务后,市场一饱和,就告诉用户自己没赚到钱,自己亏本不要紧,主要是苦了提供服务的快递员,他们也是普通老板姓,所以送货上门这事,不是不能办,得加钱,不然他们没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