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退运或退运返修需要哪些资料:
1、企业退运申请报告(详细说明退运及不合格原因)
2、与外商之间的退运协议(如果全外文,请备外文译汉一份)
3、第三方质检报告,要翻译成中文+原件英文加盖章
4、外管局出具的相关未结汇
5、退税局出具的相关未退税或退税已补税
6、原出口报关单
7、退运装箱单、发票 、提单
8、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
9、另附一份货柜清单说明
二、退运货物所需要的单证
1 海洋提单、提货单
2 进口发票、装箱单
3 退运协议(中文、双方要签字,写明退运原因)
4 报关委托书
5 报检委托书
6 出口核销单、报关单黄联、白联
7 出口发票、装箱单
8 致天津海关和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情况说明各一份(说明退回来的原因)
9 如当时是做手册出口,请提供手册
10 如核销单已核销,至外汇管理局开具“已核销证明”;如已补税,至税务局出具已补税证明
11如出口的经营单位为天津企业,请提供退运货物情况调查表(有格式)
12.提供包装证明
法律主观:
出口货物在海关进行报关的流程包括有:申领核销单;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备案;送货;准备报关等。我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三条 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