蛙三疯的牛蛙没有寄生虫的原因是因为这种牛蛙具有天然的免疫力,能够抵抗或排除寄生虫、细菌和病毒等病原体的入侵。此外,蛙三疯的牛蛙生活在相对干燥的环境中,寄生虫等病原体的生存条件较差,也是牛蛙没有寄生虫的原因之一。
牛蛙养殖国家最新政策
1、水质污染
据悉,牛蛙养殖对水质要求较高,一般选在水的源头处养殖,牛蛙养殖户每隔1-3天就必须换一次水,牛蛙排泄物中含有氨氮、总磷等成分,造成水体严重富营养化。而病死牛蛙未经处理,随意弃置,也造成了河道生态环境污染。
2、食品污染
牛蛙体内存在霍乱弧菌等寄生病菌,可能导致食物型霍乱的流行和爆发。一些农户片面追求高密度养殖,为保证成活率,滥用乱用抗生素。这些抗生素随着尾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将会杀死有益菌,不但降低污水处理效果,还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
3、物种污染
牛蛙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已于2013年2月1日列入农业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目录(第一批)》(第1897号公告)中。牛蛙成蛙会捕食其他蛙类,蝌蚪也会捕食其他原生蛙类的蝌蚪,牛蛙蝌蚪期可长达1-3年,所以对其他蛙类蝌蚪的影响相当大。
需要办理养殖证,目前国内没有特种养殖证。凡是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牛蛙为经济价值较高的蛙类,体大肉肥,体重可达0.5-1.0kg,肉可供食用,皮可以制革。牛蛙的腿肉肉质细嫩、味美,是重要的出口食品。内脏或磨等部分可以加工成饲料。牛蛙体内存在霍乱弧菌等寄生病菌,所以作为国内市场常见的水产品,很可能通过市场流通传播霍乱弧菌,导致食物型霍乱的流行和爆发。
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衫稿斗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养殖证申报流程:
一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二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三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四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五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牛蛙的生态影响:
牛蛙体型大,可以吞食当地小型蛙类的成体和蝌蚪,甚至吞食湖、塘内的鱼苗,可能造成其他动物资源的损失,甚至有可能改变当地两栖动物区系。在广西、云南、四川等地已形成自然种群,构成当地蛙类区系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条 国家对野敬埋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并每五年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二十九条
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有利于野外种群养护,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