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先协商并保存和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这个问题可以给你两点建议:
1、不知道你的快递单据上是否标明邮寄的是什么物品,如果标明,则拿快递单据先到相关部门投诉,然后找快递公司索赔。如果没有标明,这个你也不用担心,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快递公司不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而出现问题,他一样要承担责任,比如帮别人快递了毒品,快递公司并不能因为不知情而免于处罚。
2、关于索赔,首先要看你邮寄物品时是否在单据上有保价,即购买保险。如果购买保险,则按照你购买的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没有,则按照快递公司的规定进行赔偿。至于对方推诿的事情,你可以直接写投诉材料快递或者传真,甚至直接投诉到总公司,因为他们负责监管。
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对方可能会称公司员工违章收件,但是这些是他员工在上班时间的工作行为,因而必须对其负责。
签收快递后发现物品破损,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有保价的按照保价金额进行理赔,没有保价的按照邮费的三倍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九条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