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营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报刊等出版物发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邮政物流、邮票发行等业务。
主要职责:承担建设、经营和维护邮政基础设施任务,负责全国邮政网路运行的组织管理和指挥调度,组织实施公司内各子公司之间的财务结算,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
落实通信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保证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义务兵通信等特殊通信任务的完成,优化配置生产要素,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扩展资料:
中国邮政的标志,是用中国古写的“中”字与邮政网络的形象互相结合、归纳变化而成;并在其中融入了翅膀的造型,使人联想起“鸿雁传书”这一中国古代对于信息传递的形象比喻。
标志造型朴实有力,以横与直的平行线为主构成,代表了秩序与四通八达;稍微向右倾斜的处理,表现了方向与速度感。
中国邮政的标志表达了服务千家万户的企业宗旨,以及快捷、准确、安全、无处不达的企业形象。
参考资料:
中国邮政的主营业务包括: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业务;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金融业务;邮政速递业务;邮政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各类邮政代理业务;国家规定开办的其他业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国内唯一同时拥有实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企业。邮政企业经营国内、国际邮件的寄递业务和邮件的特快专递业务。国内邮件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互寄的邮件,其中寄自或者寄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件称港澳台地区邮件;国际邮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互寄的邮件和其他国家、地区通过中国境内经转的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经营国内、国际邮件的寄递业务和邮件的特快专递业务。国内邮件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互寄的邮件,其中寄自或者寄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件称港澳台地区邮件;国际邮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互寄的邮件和其他国家、地区通过中国境内经转的邮件。
第二十一条 报刊社委托邮政企业发行报刊时,应当根据报刊发行的范围向指定的邮政企业或者邮政报刊发行局,出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和领有报纸、期刊登记证的证明。邮政企业有接办发行能力的,应当与报刊社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报刊发行合同。
第二十二条 邮政储蓄、邮政汇兑业务是邮政企业为国家积聚资金、沟通经济往来所经办的金融业务,由邮电部统一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金融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各相关银行应当为邮政企业办理的储蓄、汇兑业务提供便利。
第三十二条 用户交寄邮件应当符合邮电部规定的准寄内容、封装规格、书写格式,并正确书写邮政编码,其中,用户交寄信函使用的信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邮件封面和邮政业务单式上不得印(写)有或者粘贴与邮件无关的文字或者其他物品;邮资凭证正面不得涂抹、覆盖其他物品;不得使用伪造、仿印、剪割拼补、加工去污的邮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