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需要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邮递物品监管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进出口的邮递物品,必须经过海关查验并且按章征税或免税后,邮局才可以投寄。邮递进出品的货物,应当由收、发货单位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设有海关的邮局向海关申报。
进出口的个人邮递物品,应当由设有海关的邮局负责交海关查验。但是从设有海关地方寄出的个人邮递物品,可以由寄件人向驻邮局的海关申报交验,办理出口手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邮递物品监管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五条 禁止进出口的个人邮递物品应当由海关扣留。从扣留之日起三个月内,进口的由收件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退寄国外,出口的由寄件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领回。
过期不退或者不领,海关即予没收。对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卫生有害而被扣留的物品都不发还。禁止进口的个人邮递物品,除经海关特准的以外,不准过境。
第十六条 进口邮递物品,如果收件人申请退回原地或者改寄其他外国地方的时候,须经海关查验、放行。如果内中有禁止进口物品,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