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制组织这一概念是由查尔斯·汉迪在其代表作《工作与生活的未来》书中提出的。汉迪观察到,出于平衡全球化和本地化,平衡规模效应和灵活性的需要,一种类似于联邦制国家运作机制的“松紧型组织”正在成为大型组织演进的趋势。汉迪阐述了联邦制组织的一系列基本特征:权力补贴、“大号的甜甜圈”、高度扁平化等;指出要让联邦制组织发挥效力,需要认识到它不仅是一种结构,同时还是思维方式的变化,关系到如何看待组织成员和他们的能力,如何让他们工作的问题。
联邦意指不同的团体联合起来,以某种共同的身份站在同一面旗帜下。联邦追求的是做大,但做大的途径却是保持小型化,至少是保持独立,把自治与合作结合在一起。这种方法缓慢而艰难地演进着,目的就是同时吸收两方面的优点:规模可以保证它们在市场上和金融领域的影响力,同时还能带来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而小单位则赋予了它们灵活性和社区感,后者是人们越来越看重的。
联邦制(federalism)与分权(decentralization)并不是一回事,它们之间有着重大区别。分权意味着中央保持总体控制,同时把某些任务或职责交给外围部分。中央的职责是分派、发起和指导。组织越是对运营进行分权,进出中央的信息量就越大。中央可能不从事具体工作,但要保证自己了解工作的进展。当然,新技术可以让信息的流动更充分更及时,这样至少在理论上分权就变得更容易了。
美国联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的缩写。
美国监督和管理民用航空事业的政府机构。前身是成立于1926年的美国商务部航空司。1958年11月单独成立美国联邦航空局,1967年划归美国运输部领导。联邦航空局的主要任务是保障民用航空的飞行安全,促进民航事业的发展,但不直接经营民航企业。
联邦航空局的机构设置分总部、地区机构和地方机构三级。总部设在华盛顿,是国家的行政立法机构,负责制定民用航空的政策、规划和颁布规章制度、处理国际民用航空事务、领导本系统各地区和地方机构的工作。
地区机构是管理本地区民用航空业务的工作机构,负责审查、颁发本地区民用航空领域内各种合格证件和技术业务人员执照,对所辖地方机构实行技术指导和管理。在北美大陆的美国境内共划分为9个地区,各设地区办事处。
地方机构则是各种不同类型的民航基层管理设施,如空中交通管制中心、飞行服务站、各种质量检查和标准审定办公室、航空保安机构等。它们直接担负空中交通管制任务,为飞行提供导航服务,接受各种合格证的申请,监督和检查安全质量,进行飞行现场的保安管理等。
美国联邦航空局根据所制定的《联邦航空条例》直接实施空中交通管制,为民用航空产品颁发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适航证,为航空运输企业颁发营业执照,在民用航空领域内对飞机的设计、生产、使用、维护以及空中运输、地面保障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