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利用民用飞机自本国载运旅客、货物、邮件至境外一点或多点的运输。国际航空运输依据国家政府间通航协定进行。为了使国际航空运输建立在双方权益均等的基础上,通航国家民航当局之间及被指定的空运企业之间,在经营所指定的航线前还要签订有关业务协议。
国际航空运输必须进行国际合作和协调。为了保证国际航行的安全,在技术规范、航行程序、操作规则上必须统一。为此,《芝加哥公约》对此制定了标准,统一了程序和规则。国际航空运输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如责任赔偿、对第三者责任等,《华沙公约》和《罗马公约》等已作了统一规定。运输上的业务问题如运输凭证、载运条件、运价、航空公司间的联运及结算等,除通过双边协定解决外,还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和地区性民航组织来进行磋商和协调。
空运货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空运代理,二是由承运人直接到航空公司办理。空运作为承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不仅可以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而且可以代替承运人办理承运人的舱位,托运,准备托运,报关,交接等;也可作为航空公司的代理人,代航空公司收货、订舱,制作主运单,出具代理公司的货运单据。
第一,多数航空货代公司对运输环节及相关规章制度十分熟悉,具有与民航、海关、商检、交通部门广泛联系,具备办理运输手续的相关条件。与此同时,航空货代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都设有分公司或代理商,能够及时接触和控制货物运输的整个过程。飞机只负责从一个机场到另一个机场的运输。所以,委托空运代理办理进出口货物运输比直接到航空公司办理更方便。
其次,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就是代理集中托运,即将将将一些分开运输的货物合并成一批,用同样的总运单将货物送往同一目的地机场,由当地代理人接收货物,报关后分配给实际收货人。这一集中托运的方式能够降低航空公司的运费,代理和货主都能从该服务中获益(Consol集装器、分泡等)。
再次,对于航空公司来说,还可以通过代理业务盈利。尽管航空公司必须付给代理人一些酬金(运费折扣),但该代理公司却组织了一批货源,承揽了大量顾客,集中托运了数千万户的货物,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进一步开拓了空运市场。与此同时,承运人和承运人都能从货运代理人那里得到方便、快捷的全过程增值服务,既节省成本,又提高效率,增强本行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