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员
(1)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工作2年以上,经本级培训结业;
(2)大专、本科相关专业毕业。
2,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00标准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2)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20标准学时,下同),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经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4)大学专科毕业或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本专业本科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经过正规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4,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物流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160标准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30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关于全面治理“五类车”问题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五类车”违法现象进行整治。
近年来,广州市的“五类车”(包括电动车(含电瓶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或加装动力三轮车、拼(改)装报废车)违法上路和非法经营十分严重,冲红灯、逆行、在车流当中左穿右插等等,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综合性的社会问题之一,严重影响广州市的城市形象,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广州市委、市政府持续开展对“五类车”的集中整治。据统计,2011年至今年11月底,全市共查扣“五类车”76.6万辆,销毁42万辆,行政拘留4828人,刑事拘留172人。
但“五类车”违法问题屡禁不止,多年的整治工作在客观上也反映出单靠路面的“打击管控”管理模式难以全面治理“五类车”,迫切需要调整工作思路,全面整合各种资源,以解决“五类车”存在的根源性问题为出发点,实施综合治理。
今天审议通过的《工作方案》按照“疏堵建管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从4个方面提出了全面治理“五类车”的10个大项30个小项的工作措施,包括着力解决群众短途出行接驳需求,完善公交覆盖网络;着力解决中心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零散物流配送需求;加强联合执法,严查“五类车”违法上路、非法营运;加强对“五类车”生产、销售、拼改装维修、加油环节监管,严查非法经营销售行为等。旨在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全面开展“五类车”综合治理,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据悉,为进一步整治“五类车”,广州市人大将在明年立法,用法律来整治“五类车”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