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所以收和发快递都是需要验收的,而不是默认的可以直接代存。如果地址明确详细,任然不送上门就是违反规定,需要对快递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当我们需要快递送上门时,请我们自己明确地址。
至于对快递行业的认可和同情,我觉得这是这份工资应该做的,外卖小哥挣得也不算多,干的活也是送货上门啊,当然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疫情期间没什么是必须这样做的,但是常规情况下的操作,还请看到文章的各位,大家一起监督。
至于快递小哥的时效和收入问题,这个是快递公司应该做的,请社会舆论不要把普通人的善意当做是有利可图。每个人都该珍惜对方的劳动成果,我们赚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对于快递的愤懑,不全是因为不送货上门的原因,还有不问自决的延迟订单。不问自决的快递柜代收点存放,各种快递小哥辛苦了,社会不容易。我想说的是,个例不代表整体,我的善意不是让你来占便宜的。对于英雄我们尊重,对于辛苦,我们有容忍和体谅,但是快递行业请你做好你该做的事儿。我能接受快递不送货上门。如果快递一开始就承诺不上门,而且配送价格也相对较低,我能够接受不送货上来。但是如果快递配送价格较高,且承诺会送货上门,而不送货上门,我就无法接受。
早年间为了解决“快递最后一公里”难题而出现的快递柜和快递驿站,如今都成了快递员与消费者的纠纷点。
此前快递价格战导致快递员收入受到影响,派费下降、投递件的增加,让快递员只能靠增加派件量来增收。随着快递件的增加,快递员也必须将配送分为上下午,每天中午还要回站点装车下午要送的快件。有快递小哥认为,这些快件每一件都送上门,根本无法实现。
不仅如此,虽然被要求送上门,但是频频遭遇配送时却没有人在家。快件少时还能二次投递,多起来一天能送完就不错了。而快递员如果没有完成当日的投递件,会直接影响收入。“有时就是用户让放门口或者电箱里的,但是万一丢了,还是要我们来赔。”有快递小哥表示。
可以接受,但是看情况。
首先,如果快递公司在寄送快递之前有承诺过送到指定的详细地点,而在快递到达时未能送到指定地点却将其送到代收点,让顾客自己来取,我觉得服务是不到位的。就像外卖本可以送到你家门口却放在保安亭,要求你去保安亭取一样。这也算是一种交易失信吧。
其次,现在疫情比较紧张,在防控阶段很多地方不建议跟快递员直接接触,快递只能放到代收点。或者是由于疫情控制不能出到哪个区域,此时快递不上门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没有办法。
最后,很多人觉得快递不上门也算是一种保护隐私的方法。这个方法是不错的,快递小哥不会去你家门口送给你,但是在快递小哥派送快递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知道了你的家庭住址、****。所以,不安全因素还是存在的。
从规则角度出发,快递公司既然已经承诺过快递上门,但是快递小哥擅自放入代收点,让顾客被动选择去代收点拿,本身就是一种失信行为,没有达到它的预先承诺,这一点我不是很接受。当然,如果一定要从安全角度、人文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的话,那么我建议在选择快递服务的时候选择隐藏****等隐秘信息(貌似这样,快递小哥还是知道你的信息,但是避免了其他取快递的人或者代收快递的人知道你的信息),人文角度:如果是关心快递服务行业,你可以可以选择自己多走路锻炼锻炼,在适合的时候选择放入代收点。但是从你选择了顺应快递小哥的放入代收点行为的同时也就应允了他不违反快递规则的本质。快递行业很累,但是既然他人选择了这个行业,就应该按照规则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