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合作协议 篇1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友好的原则,在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基础上,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践行“安全第一、客户为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以钦州港为平台,立足北部湾,逐步扩大市场份额,,为钦州危化品运输行业的迅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乙双方将优势互补。甲方尽所能提供可靠稳定的物流货源,同乙方丰富的市场营运及企业管理经验相结合。通过各自的经营活动,及时沟通市场信息,确定共同目标,为双方经营活动提供切实有效的鼎立支持。
2、甲乙双方的货源、运力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尽所能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甲方或有大量货源,客户要求增大运力时。甲方愿介绍乙方共同参与为客户服务,其运费统一由甲方就当时的协议共同结算。
3、取得货源的一方,与客户所签的运输合同,其合作要点有义务告知另一方,以便双方愉快合作,切实履行,共同遵守。
4、取得货源的一方,有优先决定车辆及路线的安排权,但工作中尽可能照顾对方的车辆,其运价以市场价为基础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5、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对双方车辆实行总调度,对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员实行统一协调安排,其所产生的消耗费用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
6、在双方合作过程中,除驾驶员、押运员经双方协商可调配运用外,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的企业内部管理。
7、若有需要,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低于市场价的车辆运输用油,但乙方必须按时将甲方油款付清。
8、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的加油车,车辆调度系统,路政网络系统,乙方愿借与甲方共享使用,乙方拥有系统的所有权。
三、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应尽其所能,诚信友好,共同把钦州港的物流运输业做大做强。
2、乙方必须全力支持甲方完成每批次运输合同任务,否则视作违约。 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工作人员包括驾驶员等进行业务辅导,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义务,对其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运输等提供必要性的帮助、警告和提醒
4、甲方对于自身每批次的运输合同计划,有对乙方告知的义务,以便乙方能妥善安排运力。
5、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运输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时结算运费,不得延误。
四、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按各自的车辆营运状况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都必须为对方的一切业务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若一方泄密,对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
保留法律追偿的权利。
六、其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若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七、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限时间暂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第三方物流合作协议 篇2甲 方:
办公地址:
电 话:
乙 方:
办公地址:
电 话:
乙方委托甲方配送商品, 甲方愿以自身优势接受乙方的委托。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同意根据本协议内载明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乙方(托运人)委托甲方(承运人)通过其自建或代理的网络提供马鞍山地区直投 及快递服务。
2、甲方提供服务包括:到门派送服务,提供包装及查询服务。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寄送商品前,应事先将收发件人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姓名提供给甲方。
2、乙方有物品需要查询时,必须向甲方提供需查询的详细资料,以便于甲方快速查询。
3、甲方需保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时有客服进行查询服 务,在接到乙方查询请求后应在四小时内给乙方一个准确的答复,不得推托。
4、乙方交送达的物品应当在_____个月以内办理查询,逾期甲方则无法查询。
第三条
服务要求
1、保密要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方式将乙方提供的投递名单透露给第三方单位和 个人,尤其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将乙方数据资源转化为商品;甲方在投递过程中,不得夹带任 何与乙方内容无关的产品。 2、投递时间要求:乙方将客户名单提供给甲方,甲方需在_____小时内投递到位,如到 时没有完成投递,甲方需汇总原因提供给甲方,由乙方人为造成的',要承担相关损失,标准 为:除取消正常投递费用外,客户所提出投诉,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投递反馈要求:甲方需在投递完成_____小时内将投递情况反馈给乙方,并将当日投 递数量和剩余未投递数量告知乙方。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 计费标准为每票_____元 (单票货物不超过_______公斤, 如超重, 以叠加方式计费) 。
2、甲方的服务可以用计账方式交寄,由乙方按月进行结算。乙方在收到甲方账单时及 时核对,如有异议,必须在一周内提出。经双方核定,确定金额后,甲方开具发票,乙方在 收到发票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汇款。
3、结算周期为_____天。(即甲方投递完成后_____天内乙方要配合完成对账及结账工 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拒因素(战争或自然灾害),非人为因素导致快件遗失、损坏、延时的 甲方不承担责任。
2、详情单由于发件人填写不详、字迹不清造成派送错误或延时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3、快件正常,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由于收件人拒收退回的,其往返费用由乙方全部承 担。
4、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相关费用, 逾期_____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直到乙方结算清全部邮费后,再另行签署有关合同进行交寄。
第六条
协议期限
本协方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条执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 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延长到下一年度,协议条款内容全部有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2、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应提请马鞍山地方法院申请申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联络与沟通
甲方联络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络人: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三方物流合作协议 篇3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为适应市场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充分开发客运资源和利用客运网络优势,开展道路客运小件快运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
第一条 甲方乙方关系
1、甲方乙方互为合作关系,甲方作为托运人,乙方为承运人,应相互协作,共同完成物流小件快运业务。
2、甲方还兼有集团公司物流主管部门的责任,起到了对物流全局范围内的监督、协调、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条 货物名称、数量
托运货物主要以小件物品为主,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将在每批货物发货前以物流托运详情单的形式予以详细填写。
第三条 经营原则
1、小件快运实行一次托运、全程负责,配载总量不得超过客车行李舱的核定重量。
2、严禁危险品、违禁品、易损、易破、易污染、易腐烂物品和国家规定的禁、限运物品的托运;不受理贵重物品、现金、各类有价证券以及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的物品。
第四条 包装要求
甲方的货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封闭严密,不渗漏。
第五条 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为客运班车运输的方式。
第六条 收益分配
1、小件快运托运时由甲方提供“物流托运详情单”,到达站凭收件人提货签字后的“托运详情单交付联”与甲方结算。
2、结算比例:小件快运托运收费(甲方扣除装车费、承运费、保险、保价费专款专用外),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到达站______%的比例结算。
3、小件快运服务费按月结清。在次月的______日前将“托运详情单结算联”送交甲方,甲方在接到“托运详情单结算联”后的______天内将运费通过银行划转或其他方式交付乙方。
4、中转运输费、终点站服务费结算方法有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有小件快运的受理、仓储保管、装车以及落实与承运方安全运输等事宜,并对以上各操作环节作具体落实之义务。
2、甲方有义务在小件快运受理处设立公告栏,公开告示有关客运快件的托运范围、价格、要求、须知以及客运班次时刻表等事项。
3、甲方有义务对托运的快件物品属性、质量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求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便于装卸,符合安全运输要求。
4、甲方在客运快件装车完毕后,应将“小件快运货运单(存根联)”交承运人签字确认,余下三联交承运人随车同行,并及时将发运班次、车号、抵达时间等信息通知托运人,以方便托运人与收件人之间的联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后须按广运物流托运详情单清点货物,并按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对托运的货物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污染、无人为的变质。
2、承运司机在运输途中遇到特殊情况,如堵车、修路、下(雪、雾、雨),因高速封路或车出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同甲方联系以采取相关措施;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承担所托运货物的损失。
3、送抵到达站后应立即与到达站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以备结算。
4、不应出现拒载甲方货物和送抵到达站不办理交付手续并返回的情况。
5、将当月营业情况以报表形式于次月______日前报物流分公司,以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和生产经营部,用以商务局统计备案。
第九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运到期限
甲方的运输计划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货上车,并于当日将货物运出,不得滞留,中途不得或以其它方式运输,按双方商定的到货日期到达。
第十条 到达站、接货方式及验收方式
货物运抵到达站,由到达站工作人员按物流托运详情单进行清点验收,如货物无损失、无短少、无污染、无损坏,到达站工作人员即可在托运详情单上签字,双方须做好票据存根工作,以备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未涉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继续顺延。如一方提出中止协议,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并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后,协议方可解除。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方物流合作协议 篇4托运方(甲)________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承运方(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搞好运输工作,实现互惠互利,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下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客户送货的需要及时将送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转告乙方,让乙方准时派车到达指定地点装货。
(二) 将客户货物的送货单交给乙方,配合乙方根据送货单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以及附件等进行点收装车,要求乙方充分利用好车厢的空间位置、调整好货物的摆放位置。在督促乙方对货物做好防碰、防损的同时还要做好货物的交收复核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安全、平稳、完整、准时地承运甲方客户的所有货物。
(二)乙方承诺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车辆开抵装货地点。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运货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的行驶证(正本和复印件)给甲方核对,同时提供司机的家庭电话和手提电话号码,并向甲方保证其真实性。
(四)乙方得到甲方的通知到指定地点装车时,乙方必须在现场根据甲方客户的送货单逐一点收货物,同时填好运单,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安排好装货,保证货物及外包装在运输过程不会损坏。否则按照厂方扣款的金额相应扣减乙方运费。
(五) 货物在装车后至收货单位收货前的损坏、丢失、被盗、被扣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目的地(以收货方签收为准),还要做好货物的交接签收工作。货物送达甲方客户每迟到一天按全程运费的5%扣款,迟到两天按10%扣款,以此类推。 考核周期按当日发货次日未到计算。
三、运费结算:
(一)月度结算运费,按每月5日为核对运费并确认的最后期限。每月10日为甲方支付乙方前第二个月运费的最后期限(遇节假日顺延,以银行汇款单日期为准)。因乙方未及时核对确认而导致甲方不能及时结算的,责任在乙方。相应的运费结算顺延至应结算月的下一月。
(二) 乙方在结算运费时必须提供与总结算金额相同额度的正规有效合法的货物运输业发票给甲方。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有效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结算运费时如不能提供正规有效合法的货物运输业发票的,需扣除总运费的3%作为不能提供发票的抵扣金。
(三)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将应该结算的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运费及时支付给乙方的,每推迟一日,甲方有权临时终止服务,直到支付运费后恢复服务,并且带来的损失与影响与乙方无关。
四、发货单回单及协议书处理:
(一)乙方接到通知后到仓库提货,凭《发货运输单》运输及结算,发货单必须在发货当天之内交给甲方,逾期未交每迟到一天扣罚20元。
(二)司机交回来的发货单(回单)必须清晰,签收完整,签收数量、型号规格与送货单上所写的一致。如有不符的每单扣罚20元。如果乙方在运输单据处理中出现交回来的发货单有问题的,则此发货单相对应的运输协议暂不给予结算,待处理完毕后再结算。
(三)如果乙方丢失运输协议,收到发货单后甲方在管理系统中注明“该协议司机丢失”。自发货之日起,2个月后乙方方可结算其余款,并扣除该份运输协议运费的10%。
五、调度及违规处理:
(一)乙方安排车辆及人员到我公司仓库提货,必须服从我司调度组的安排,否则扣50元/车次。
(二)乙方车辆如在别的厂家配货,导致我方货物不能及时发运,超天发运发现一次扣100元。
(三)乙方如发现发错货,必须无条件运回。同时,在承运我司货物时,如因自己原因导致厂方投诉,扣50元/次。
(四)乙方车辆在承运我司货物时,如有损我公司形象的,一经发现扣100元/次,情节特别严重的,我司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力。
(五)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次运输的价格由另订的运输协议附件为依据,本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长春市地方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_______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方物流合作协议 篇5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作为甲方的配套供应商,为满足甲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可简称:卡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以期实现"零库存"管理,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负责对乙方向甲方所供的配套产品实行"第三方物流"服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经平等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三方物流"服务内容:
"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由乙方选定和委托,负责为乙方提供其向甲方所供应的配套产品的仓储保管和物流配送服务。在"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未完成物流配送服务前,"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负责仓储保管乙方的配套产品,配套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
二、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甲方生产计划的有效执行,保证乙方所供配套产品的质量以及防止可能出现的库存大量积压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及考核"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的仓储保管,物流配送活动,但甲方不对"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的工作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
2、甲方根据自身的生产等需求编制产品配送计划,将其传递至"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并有权对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的产品配送工作进行调度与监督。
3、"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负责接收乙方按甲方要货通知送达的产品,并负责对产品实施仓储保管,物流配送等实物性管理。甲方对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配送的配套产品按甲方的生产实际需求适时接收入库。
4、甲方负责及时办理"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已配送产品的出,入库手续及挂账处理。
5、甲方负责依据甲方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签订的(三方物流服务协议)每月根据计算机出库挂账数据将乙方应付给"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的三方物流服务费进行结算并转账。
6、甲方依据(三方物流服务协议),负责定期将计算机出库挂账产品所产生的服务费用,转账支付给"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产品质量及包装满足产品的仓储,运输要求及甲方的要求,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质量部门开具的(产品质量反馈单),及时的委托"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予以更换产品。
2、乙方在将其产品送达"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仓储地的同时,应向"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递交完整的货物清单,清单中应明确送达货物的产品名称,产品编号,数量,运输车辆牌号。
3、乙方有权对存储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的本单位货物及已配送发交的产品进行盘点,核账,如发现货物因"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原因造成损毁或丢失,应及时向"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提出赔偿。
4、乙方应每月对甲方开通的供应商信息平台上的物流服务费用进行确认,超过一个月不确认,计算机系统自动进行确认。甲方根据(三方物流服务协议)及确认的物流服务费用进行转账。
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制造必需的周转工位器具或产品防护器具,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货通知规定的期量要求送货,以实现"零库存"管理,对超出甲方规定的期量部分,"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可收取额外的仓储费用,该费用由乙方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协商确定。
7、在整车装配调试及索赔过程中,经甲方质量部门仲裁后确定需要更换的配套产品,乙方必须立即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下批次所供同类产品中,扣除相应的数量,并不予挂账。对于未及时更换的产品,甲方按0。5元/天/平米收取乙方管理费用,该费用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8、乙方每月将甲方物资滞留库中属乙方的产品无条件的进行开票回购,并对质检不合格的乙方托管产品进行返厂,否则甲方将按0。5元/天/平米收取乙方管理费用,该费用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9、乙方有职责根据卡车公司物流部要求,定期对其所在的三方物流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至物流部。
三、保密条款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供应产品件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每个月份向甲方供应的产品件的数量,产品件的质量要求,同类产品件的供应构成以及可由此推导出的甲方的月度产量,汽车型号及其他竞争供应商的信息均视为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保证任何时候都不向第三方泄露。如果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泄露或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处罚甚至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四、责任
1、乙方供应产品,甲方用件单位未办理完毕入库手续前,产品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此时以前的所有产品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用件单位办理完毕入库手续后,产品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此时以后的所有产品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供应产品在"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仓储保管和物流配送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丢失,损害等情形均与甲方无涉,此时发生的赔偿责任应由乙方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
五、纠纷处理:
1、甲,乙双方在"第三方物流"服务合作过程中如产生纠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协商解决;乙方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甲方可协调双方解决。
2、合作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物流基本概念--“物流”的由来
供应链是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三个流的统一,那么,物流管理很自然的成为供应链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供应链管理的起源。
两者的区别
一般来说,物流涉及原材料、零部件在企业之间的流动,是企业之间的价值流过程,不涉及生产制造过程的活动;供应链管理包括物流活动和制造活动;涉及从原材料到产品交付最终用户的整个物流增值过程。
根据M ercer管理顾问公司的报告,有近一半接受调查的公司经理将供应链管理作为公司的10项大事之首。调查还发现,供应链管理能够提高投资回报率、缩短订单履行时间、降低成本。
Kearney咨询公司指出,供应链可以耗费整个公司高达25%的运营成本,而对于一个利润率仅为3~4%的企业而言,哪怕降低5%的供应链耗费,也足以使企业的利润翻番。
“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是“异名同质”吗?
20世纪90年代末,供应链管理的概念被引进到我国,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几乎作为同一个话题被广大物流理论界和企业界所重视,将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两者合一研究的文章也很多,有的观点则将两者归为“异名同质”问题,还有的文章认为“供应链概念与Logistics的概念和研究的领域比较吻合,能很好地解释 Logistics,只是侧重点有些差异。”本人认为对“物流和供应链”、“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等问题的认识,不但对物流和供应链理论研究,而且对物流和供应链的实践都会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物流和供应链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1.关于物流的概念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批准颁布的国家标准物流术语 (GB/T18354-2001)中对物流的解释为:“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的结合。”
无论是欧美还是日本,从历史到今天有关物流的概念反映出以下几个基本点:
第一,物流概念的形成和发展与社会生产、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的不断进步密切相关.
第二,物流概念与物流实践始于军事后勤,而“物流﹁词没有限定在商业领域还是军事领域。物流管理对公共企业和私人企业活动都适用”。
第三,物流无论从Physical Distribution还是Logistics的内涵中都强调了“实物流动”的核心。
第四,物流的功能主要由运输、储存、装卸、包装以及信息处理等所构成。
2.关于供应链的概念
国家标准物流术语(CB/ T18354-2001)对供应链的概念定义为:“生产及流通过程中,涉及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活动的上游与下游企业,所形成的网络结构”。
美国的史迪文斯(Stevers)认为:“通过增值过程和分销渠道控制从供应商的供应商到用户的用户的流就是供应链,它开始于供应的源点,结束于消费的终点。”
华中理工大学的马士华在《供应链管理》中认为:“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络结构模式。”
我们可以观察到供应链概念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供应链的每个节点都是供应链的必不可少的参与者。从范围上观察,供应链把对成本有影响的和在产品满足顾客需求的过程中起作用的每一方都考虑在内:从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间是供需协调、物流同步的关系。
第二,供应链是一条物流链、信息链、资金链、增值链。
第三,供应链是由若干供应链集成的网链结构。一个企业可以是一条供应链的成员,同时又是另一条供应链的成员,众多的供应链形成交叉网络结构。供应链往往由多个、多类型甚至多国企业构成。
3.从概念上看物流和供应链的区别和联系
从概念上观察和分析物流与供应链的区别显然是不难的。
最新的、相对权威的有关物流的定义,如1985年加拿大物流管理协会(CALM,Canadian Association of Logistics Management)对物流的定义是:“物流是对原材料、在制品库存、产成品及相关信息从起源地到消费地的有效率的、成本有效益的流动和储存进行计划、执行和控制,以满足顾客要求的过程。该过程包括进向、去向和内部流动。”1985年美国物流管理协会 (CLM,Council of Logistics Management)对物流的定义为:“物流是对货物、服务及相关信息从起源地到消费地的有效率、有效益的流动和储存进行计划、执行和控制,以满足顾客要求的过程。该过程包括进向、去向、内部和外部的移动以及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物料回收。”1994年欧洲物流协会(ELA, European Logistics Association)的定义为:“物流是在一个系统内对人员及商品的运输、安排及与此相关的支持活动的计划、执行与控制,以达到特定的目的。”
物流的概念强调了物流的关键点是“实物流动过程”,上述定义对此前的定义的补充是更加强调了物流的“服务”理念。
而供应链的概念强调的是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所形成的网链或网络结构。供应链定义的精髓显然是上、下游的供求关系,是生产、分销、零售等职能的分工与合作(见图1)。
在这个网链结构的节点中没有物流企业,从上游到下游的顺序关系来观察似乎这里也没有物流服务商。而上述企业间的实物流动除了由节点企业来完成外,是由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在高层次物流组织运作过程中实现的。如将企业内部的物流暂时考虑在外,那么物流应发生在图中的连线上,并以加工、包装、运输、配送等过程为供应链的运行创造了条件。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物流和供应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无论是在定义的内涵上,还是在具体的运作上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从表面上观察,物流仅仅是供应链的组成部分,但是如果从运行特征上观察,供应链更关心的是商品所有权转移,即价值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规律,而物流更专注的是物的空间位移。
二、关于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的联系和区别
1.物流管理的含义
国家标准物流术语诠释物流管理为“为了降低物流成本达到客户所满意的服务水平,对物流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物流管理的定义的目的是“降低物流成本达到客户所满意的服务水平”,物流管理的对象是与物流功能相关的活动,即包装、装卸搬运、储存、运输、流通加工、配送和物流信息处理,与物流功能不相关的费用显然不能构成物流成本。
2.供应链管理的含义
供应链管理的概念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供应链管理的主要领域(马.士华,2000)有:供应,生产计划,物流,需求,战略性供应商和用户合作伙伴关系管理,供应链产品需求预测和计划,供应链的设计 (全球节点企业、资源、设备等的评价、选择和定位),企业内部之间物料供应与需求管理,基于供应链管理的产品设计与制造管理、生产集成化计划、跟踪和控制,基于供应链的用户服务和物流(运输、库存、包装等)管理,企业间资金流管理(汇率、成本等问题),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供应链交互信息管理等。
3.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从管理对象上观察,物流管理的对象是物流活动和与物流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活动。如Donald J. Bowersox和David J.Closs在阐述物流活动时就增加了物流“网络设计”的内容。但是物流管理的内容是不可以随意无原则扩大的,否则物流管理的学科特征便荡然无存了。而供应链管理涉及的内容要庞大得多,如美国伊文斯(Evens)认为:“供应链管理是通过前馈的信息流和反馈的物料流及信息流,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管理模式”。从上述供应链管理的辐射面上也可以看到供应链管理既包括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增值流的管理,也包括物流管理,显然其研究边界是相当模糊的。当然,以此思路分析,物流管理就成了供应链管理的一部分。
从管理手段上观察,供应链管理是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供应链交互的信息管理,这是以电子商务为基础的运作方式。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在电子工具和网络通讯技术支持下,可通过轻轻点击鼠标瞬息即可完成。而物流,即物质资料的空间位移,具体的运输、储存、装卸、配送等各种活动是不可能直接通过网络传输的方式来完成的。虽然,现代物流是离不开物流管理信息,也要使用Internet/Intranet技术,但是Internet/Intranet显然不构成物流管理的必须手段,也就是说,物流在非Internet/Intranet技术条件下,也一样运行。
从上述物流管理与供应链管理的关系上看,物流管理可以看作供应链管理的组成部分,但与其他的组成部分显然存在很大不同,即它的独立性很强。但是,供应链管理的专家们认为:“现代物流的研究范畴应包括供应链的物流,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供应与采购关系,更具体的说是供应链联盟内的物流活动。”由此,是否又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物流管理是一个包含供应链中物流管理的大概念,供应链中的物流管理是物流管理的一部分。
三、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异名同质”认识的辨析
1.管理目标存在的一致性并不能证明工作性质的一致性。
物流所涉及的范围几乎是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人们对物流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深入,从而物流的概念得到不断的革新。从社会经济中生产、配置、消费诸环节中的物质运动到生产环节内部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位移;从实体移动的技术手段到组织运动的方法都发生了“质”的飞跃。今天,物流管理的目标已经由企业的自身转移到客户的需求,以此使物流要实现对产品、服务和相关信息高效的流动和储存进行的计划、实施与控制。
供应链管理从一开始出现到后来的发展都是在不断地向新的、更高的目标进步。而供应链则是在提供产品、服务和信息的过程中,从对终点用户到原始供应商之间关键商业流程进行集成,从而为客户和其他所有流程参与者增值。
从上述两个管理的目标上可以发现为客户服务的目标同一性。管理目标的这个同一性,恰恰成了人们认为两者具有“异名同质”关系的基础。如果,仅仅从“为客户服务”的角度来认识物流和供应链,则犯了将服务的目的和作业方式等同起来的错误。供应链工作的性质突出了处理和协调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间存在的各种关系;而物流工作的性质则重点表现的是由具有一定物流生产技能的物流工作者,运用物流设施、物流机械等劳动手段,作用于物流对象的生产活动。
2.既要看到部分管理内容的重合性,也应看到管理范围的局限性。
如前文我们已经描述的内容,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的部分内容存在重合性。当这些重合的内容反复出现,反复运用,尤其是作为社会经济中的热点问题被关注的时候,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很容易被认为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称呼。特别是将“物流管理是供应链的一部分”和“物流管理包括供应链物流管理”两个观点放在一起的时候,谁又能讲清楚它们的区别呢。
本文认为,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存在内容重合的问题,一方面是历史的渊源所形成的;另一方面是当今学科间渗透的结果。但是,将两者部分内容的重合作为“异名同质”去认识,显然是错误的。这是因为,在它们之间还存在大量的不同内容,如物流中还包括城市物流、区域物流和国际物流等,供应链管理显然是不作为研究对象的。当然,供应链研究中的产品设计与制造管理、生产集成化计划的跟踪和控制以及企业间资金流管理等,物流管理也同样不作为研究对象。即使将管理的范围限制在企业管理上,那么,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两者也同样存在不同性。供应链管理是企业的生产和营销组织方式,而物流管理则为企业的生产和营销提供完成实物流的服务活动。物流服务所表现的第二性特征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状态下都是不会改变的。
3.“企业物流一体化”向“供应链一体化”的转变,是对物流服务对象的认识。
美国物流专家Donald J.Bowersox和David J.Closs的《物流管理:供应链过程的一体化》一书有两幅图示,用来说明“物流一体化”向“供应链一体化”演变的过程(见图2和图3)。
如果单纯从两幅图示所显示的内容上看,很容易将物流和供应链两者等同起来。但是作者在这里所要表达的内容决非此意,让我们看看原文是怎样解释“供应链一体化”的。该图“说明物流一体化已从内部的采购获取、制造支持和实物配送的合作延伸到包括顾客和供应商”,“说明从最初的供应商采购获取到最终消费者所接受的、致力于所有物流一体化管理的整个供应链。”
很显然,存货问题是物流研究的中心问题。他们所定义的“供应链一体化”是指为供应链服务的物流一体化管理的延伸,更准确的表达方式应该是供应链物流一体,化。遗憾的是真正意义上的供应链一体化尚没有人进行描述,这可能是由于供应链的内容太宽泛,涉及面太大,内容又太复杂的缘故吧。
四、识别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的意义
人们既要看到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相互联系、相互包容的一面,又应该充分认识到它们各自所具有的运行规律。
近些年来尤其是1998年以来,物流引起了各级政府和许多企业的高度关注,发展现代物流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流通事业的持续发展,无论是流通规模、流通形式、流通组织,还是流通设施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物流作为独立的学科体系已经被社会所接受,近两三年来有近百所高等院校设置和准备开办物流专业。但是,物流毕竟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建立科学的、清晰的、完善的教学体系是学科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澄清物流的学科性质,确定物流教育内容,设置与专业发展相关的课程,对培养人才是至关重要的。笔者作为从事物流教育的教师对此十分关注。
识别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对于企业清晰管理组织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也具有重要意义。进入 20世纪90年代以后,经济社会向国际化、信息化、多元化的趋势发展,带动了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多品种、少批量生产方式,准时生产制,柔性化生产,拉动式生产管理,看板管理,“零缺陷”服务等,都充分体现了以顾客满意为第一的观念。现代管理的目标已经开始从企业为核心转向以顾客为中心,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组织形式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市场和用户的要求。设置不同的管理组织,明确各自的管理范围,确定相应的管理目标,采取合理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是管理工作有效性的前提条件。供应链管理和物流管理的范畴和内容是不同的,各自运行的规律也有很大差别,如果再将运行中的技术和手段考虑进去,那么清晰管理组织的职责和管理任务非常重要。一般而言,供应链管理是协调企业间的跨职能的决策,属于战略性的管理;而企业物流管理大多数属于对具体运作业务活动的管理,属于战术性管理。当然,在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下还会设置下一层的管理部门,以便将管理的目标和内容进一步的划分。当我们分清了供应链管理和物流管理的一致性和差异性的时候,相应的管理组织的职能也便清晰明确了。
“Distribution”一词最早出现出美国。1921 年阿奇.萧在《市场流通中的若干问题》(Some Problem in Market Distribution)一书中提出“物流是与创造需要不同的一个问题”,并提到“物资经过时间或空间的转移,会产生附加价值”。这里,Market Distribution指的是商流;时间和空间的转移指的是销售过程的物流。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1918年,英国犹尼里佛的利费哈姆勋爵成立了“即时送货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宗旨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商品及时送到批发商、零售商以及用户的手中,这一举动被一些物流学者誉为有关“物流活动的早期文献记载”。
30年代初,在一部关于市场营销的基础教科书中,开始涉及物流运输、物资储存等业务的实物供应(Physical Supply)这一名词,该书将市场营 销定义为“影响产品氖权转移和产品的实物流通活动”。这里,所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商流;实物流通是指物流。
1935年,美国销售协会最早对物流进行了定义:“物流(Physical Distribution)是包含于销售之中的物质资料和服务,与从生产地到消费 地点流动过程中伴随的种种活动”。
上述历史被物流界较普遍地认为是物流的早期阶段。
日本在1964年开始使用物流这一概念。在使用物流这个述语以前,日本把与商品实体有关的各项业务,统称为“流通技术”。1956年日本生产性本 部派出 “流通技术专门考察团”,由早稻田大学教授宇野正雄等一行7人去 美国考察,弄清楚了日本以往叫做“流通技术”的内容,相当于美国叫做 “Physical Distribution”(实物分配)的内容,从此便把流通技术按照美国的简称,叫做“P?D?”,“ P?D?”这个术语得到了广泛的使 用。1964年,日本池田内阁中五年计划制定小组平原谈到“P?D?”这一术语时说,“比起来,叫做‘P?D?’不如叫做‘物的流通’更好。” 1965年,日本在政府文件中正式采用“物的流通”这个术语,简称为“物流”。
1981年,日本综合研究所编著的《物流手册》,对“物流”的表述是:“物质资料从供给者向需要者的物理性移动,是创造时间性、场所性价值的经济活动。从物流的范畴来看,包括:包装、装卸、保管、库存管理、流通加工、运输、配送等诸种活动。”
我国开始使用“物流”一词始于1979年(有人认为,孙中山主张“贸畅其流”,可以说是我国“物流思想的起源”)。1979年6月,我国物资工作 者代表团赴日本参加第三届国际物流会议,回国后在考察报告中第一次引 用和使用“物流”这一述语。但当时有一段小的曲折,当时商业部提出建立“物流中心”的问题,曾有人认为“物流”一词来自日本,有崇洋之嫌,乃改为建立“储运中心”。其实,储存和运输虽是物流的主体,但物流通 更广的外延。而且物流是日本引用的汉语,物流作为“实物流通”的简称, 提法既科学合理,又确切易懂。不久仍恢复称为“物流中心”。1988年台湾也开始使用“物流”这一概念。1989年4 月,第八届国际物流会议在北京召开,“物流”一词的使用日益普遍。
Logistics一词的出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对军火等 进行的战时供应中,首先采取了后勤管理(Logistics Management)这一名词,对军火的运输、补给、屯驻等进行全面管理。从此,后勤逐渐形成了单独的学科,并不断发展为后勤工程(Logistics Engineering)、 后勤管理 (Logistics Management)和后勤分配(Logistics of Distribution)。后勤管理的方法后被引入到商业部门,被人称之为商业后勤(business Logistics)。定义为“包括原材料的流通、产品分配、运输、购买与库存控制、储存、用户服务等业务活动”,其领域统括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
在50年代到70年代期间,人们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狭义的物流,是与商品销售有关的物流活动,妈物流通过程中的商品实体运动。因此通常采用的仍 是Physical Distribution一词。
1986 年,美国物流管理协会(N.C.P.D.M;National Council of Phy- sical Distribution Management)改名为C.L.M 即 The Council of Logistics Management。将Physical Distribution改为Logistics, 其理由是因为Physical Distribution的领域较狭窄,Logistics的概念 则较宽广、连贯、整体。改名后的美国物流协会(C.L.M)对Logistics 所做的定义是:“以适合于顾客的要求为目的,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 品与其关联的信息,从产业地点到消费地点之间的流通与保管,为求有效率且的‘对费用的相对效果’而进行计划、执行、控制”。
Logistics与 Physical Distribution的不同,在于Logistics已突破了商品流通的范围,把物流活动扩大到生产领域。物流已不仅仅从产品出厂开始,而是包括从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到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直到废 旧物品回收等整个物理性的流通过程。这是因为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大型的制造商往往把成品零部件的生产任务,包给其他专业性制造商,自己只是把这些零部件进行组装,而这些专业性制造商可能位 于世界上劳动力比较便宜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不但与流通系统维持密切的关系,同时与生产系统也产生了密切的关系。这样,将物流、商流和生产三个方面边结在一起,就能产生更高的效率和效益。近年来日、美的进口批发及连锁零售业等,运用这种观念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由此可以看出,当前提到的 Logistics的特点是: ①其外延大于狭义的物流(即销售物流),因为它把起点扩大到了生产领域; ②其外延小于广义的物流(Business Logistics),因为它不包括原材料物流; ③其外延与供应链的外延相一致,因此有人称它为供应链物流。
Logistics 一词的出现,是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当前物流业正在向全球化、信息化、一体化发展。一个国家的市场开放与发展必将要求物流的开放与发展。随着世界商品市场的形成,从各个市场到最终市场的物流日趋全球化;信息技术的发,使信息系统得以贯穿于不同的企业之间,使物流的功能发生了质变,大大提高了物流效率,同时也为物流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一体化意味着需求、配送和库存管理的一体化。所有这些已成为国际物流业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