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被人冒领,那样买家是要先联系卖家,和卖家说明情况,让卖家去和快递公司交涉。一般卖家会让快递公司帮忙追回,如果追回不了,会向快递公司索赔。
只要是确实没收到这个货,那么就不要急,直接申请退款,卖家如果不同意,淘宝会要求卖家提供证据的,发货证据和快递签收证据。?
1:告诉发件人或者卖,此快递并未收到,但显示已签收。让寄件方与快递直接联系解决。
2:直接凭单号,投诉快递的官方投诉电话,投诉理由是显示签收但未收到,快递官方会直接追查此事。
3:投诉到当地邮政,或者上邮政官网直接投诉,所有快递都归邮政管。不管用哪种方法,都能解决问题,因为签收底单上有签收人的名字。作不了假的。
扩展资料:
《快递暂行条例》是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由国务院于2018年3月2日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月27日,家住榆林高新区的刘女士遭遇了一件闹心事,自己的一件快递莫名其妙被“签收”了。
原来刘女士2月20日在网上下单买了些书膜,物流信息显示该快递已于2月24日被小区门口妈妈驿站接收,由于手机短信太多刘女士并没注意到该快递的取件信息。2月27日,刘女士打开手机淘宝,物流信息却显示“已签收,收件人已取走邮件”。刘女士一下子蒙了,自己和家人并没有取快递,难道被人冒领了?
带着疑惑刘女士去妈妈驿站询问,经工作人员查找,快递包裹并没有被人取走而是好好地放在快递架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妈妈驿站工作人员解释道“这个是淘宝系统自动签收的,放在驿站时间长了就会自动签收,具体要询问快递人员”。随后刘女士又联系了该订单派送人员张某,张某称“超过一个星期不取件系统就会自动签收”。
刘女士再次联系了中国邮政高新区投递部,工作人员称“快递放在妈妈驿站或者菜鸟驿站后就跟我们没关系了,物流信息也是驿站那边系统自动更新的”。“我算是明白了,妈妈驿站工作人员和快递人员分明在互相甩锅,推卸责任,好在快递包裹还在,要是丢了那就更麻烦了”刘女士称。
那么在收货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提前签收快递呢?陕西知能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明明表示“这个回答应该比较明确,不能签收。
快递公司的主要义务是将货物安全、快捷地交付收货人。一是货物安全运输;二是明确交付;三是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在收货人没有签收或者委托他人签收的情况下,快递公司或者快递员不得擅自处分投递的货物。就该起事件中,刘女士可以通过国家邮政投诉网站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