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L 就是乱收费。
本人2019年9月2日,也签收了一个从国外发来的快递包裹,写了样品,申报价值为含运费折合人民币427元,运输途中让发件人修改为运费400,物品27. 其实这个本可以发文件的,因为是一个色卡样。 但是DHL这个包裹不能作为个人物品,理由是“个人不能收“样品”字样的包裹”,必须找公司来清关,而且公司报关的关税必须基于运费+物品价值+保险费来征收,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按照运费来收。 DHL 拒绝报关,拖延时间。问他们这么报关有什么法律法规的依据。 他们报关员直接就问“你认识海关里的人吗? 你和海关里的什么人认识吗? 言外之意就是不认识,觉得时间耽误不起,就得认栽。 最后按照1000元的CIF *30%的关税+仓储费50+一个什么20元的费。从发件到签收,整整19天, 总共收了大约370元的税费,计算方式应该是这样,不然怎么会出来一个这个费用。 好在这是发件方承担了,如果是收件人支付,只给一个他们公司的普通发票,没有关税税单的。 他们邮件里是明文告知的。
事后我查看网上的网友反馈,DHL这个相同的劣迹真是斑斑点点遍布好几年。 以海关的名义,依仗国内收件人退货DHL收费奇高,销毁可惜心态,乱收费。 这个可以和其他快递比比。真黑。
合理,
《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4)第七条第(五)款规定,国际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你向国外寄送的快件,终点是在境外,属于国际邮政业务和收派服务,是免征增值税业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