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没到,在中途寄件人可以要求退回,但是不会退回运费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受寄件人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寄件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
快递的其他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经过安全检查的快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的,不免除委托方对快件安全承担的责任。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发现已经收寄的快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分拣、运输、投递。
你说的这种情况原则上是应该不用支付进口关税的(中国收的),当然前提是货物没有在西班牙进口报关完成;因为只要没在西班牙做完进口报关,货物依然在西班牙的关境之外(国境之内),所以严格讲不算进口;但这种情况退回中国海关后,实际操作要看你的报关公司如何申报,或者说如何提供证据证明你的货是“出口退回”的货,而不是“出口后复进口的货”,我以前在DHL北京公司多次处理过类似情况,曾经针对你这种情况以“非单”方式向海关申报,并提供出口商的正本说明和国外进口商的说明,其他还有什么单据记不清了,总之要让海关认同你的货不是进口的,而是退回的。
但是深圳海关和北京海关的操作方式也许不同,我只告诉一下曾经的做法,供参考。
至于运费应该由同意退运的一方来支付,如果你作为出口商愿意将在西班牙海关的货物退回,那就只能你来支付了,如果DHL没通知你退回就直接退回了,就不是你了,是谁我就不明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