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规定,快件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中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小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3日,国内异地快递为7日,国际快件为10日。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1、赔付对象: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2、赔偿原则: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3、赔偿标准: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物流现在国家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管辖。因为物流涉及的领域比较多,运输、工商、税务等等。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如果邮件已经申报了价值,当其丢失、损坏时,按照申报的价值赔偿,内件部分丢失、损坏的物品,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均不超过每件:500+60* W元人民币,W是以千克整数表示的邮件重量,小数点后零数进为1千克
当 EMS国际快递邮件发生丢失、损坏时,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退还所收邮费及特殊查询费。在确定邮件损失、损坏、不足或延误后一周内支付赔偿的期限。
邮寄时未在详情单上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坏,每件可获得400元人民币的赔偿。信件、资料类邮件丢失,损坏每件400元。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依照下列规定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一)挂号信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金额赔偿。
(二)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
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三)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限额。
(四)其他给据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
(一)平常邮件的损失;
(二)由于用户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
(三)除汇款和保价邮件以外的其他给据邮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
(四)用户自交寄给据邮件或者交汇汇款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