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陪,那我同意一楼的分析与说法,但是你想想,EMS不能陪,东莞局又难找,你所在的公司要为你出证明或者举证去对东莞局或者保险公司,那你所在的公司也不会这么去做,最多就出份证明给你,就是你公司肯帮你,那你的公司会怎么看你,恕我直言:这么一台主机有必要搞得这么辛苦吗?再者你要找公司多少人才能让公司真正帮你去打这场官司?那你算算打赢这场官司的赢的价值,(记得从现在算起哦)我想应该就2000左右,因为按你主机的折旧来算,最多不超过2000,但是如果你的硬盘没坏,那就只有1500咯,加上如果只是主板坏机箱坏,其他的还是能用,那加折旧,最多也就损失1000,(当然,这样的预算可能不是你心里所估计的,但我是实话实说)那么现在不管你损失多少?我按你最多损失2000来说;
那我们现在分析你打赢官司后的,首先你要打赢这场官司,你需动用的人力财力,你最少需用15天的时间去周旋,动用的认证需要三天时间,动用公司的人就是不用时间也要人情,你15天时间算你乘车10次,一次20块,就200元了,加上在外吃饭100元,加上你自己15天的工资,750元,加上你动用的人证吃饭的钱,加上你要分心来处理这件事,你可以权衡得失了吧?当你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人力与财力来赢了这官司后,保险公司陪你的如果是跟你一摸一样的新主机,那还好,如果陪的是其他呢?就算是陪了3000元现金给你,你觉得值得吗?
以上是建议,供你参考,或许不合你意,但是如果换成是我,我不会去索赔,我会拆开主机,能用的继续用,不能用的换掉,然后开始我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因为我跟这些人打过交道,不用说陪钱了,就是想找个人开个证明,都没那么容易,现在的社会太现实了,官呢,他不想你去找他麻烦,给钱的呢,他更不想你去找他白要钱了,总之,如上刀山呀)可是这样心理会很不平衡耶,那也还有出气的地方呀,那我就选择各大论坛,去说他们的不是,说他们的。。。。。那他们一定要为此付出代价的,因为他们花了很多钱去做广告,结果还是因为你的信息受到影响了,这就值了
当然,如果你还是觉得心理无法平静,那你有两种途径:
1,你可以打电话给他们最高执行官(号码自己去找),然后跟他们说,如果不处理此事,你讲在各大论坛发布此事。(现在的中国虽然还不能象别人言论自由,但论坛上发布各自说法还不算犯罪)这样他们的领导会引起重视的。或许会解决,我以前曾以此威胁过车行帮我修车,结果还是有点用的。
2,你可打电话报南方台的“今日一线”只要他们肯采访,那事情自然就不用你去跑了,人家会上门赔偿还会给你道歉。
总之,如果自己去找陪就不如自认倒霉不陪了,如果要陪一定要借住媒体,因为所有的企事业单位都怕媒体的。
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了,打得好辛苦,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工作愉快!
如果邮件已经申报了价值,当其丢失、损坏时,按照申报的价值赔偿,内件部分丢失、损坏的物品,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均不超过每件:500+60* W元人民币,W是以千克整数表示的邮件重量,小数点后零数进为1千克
当 EMS国际快递邮件发生丢失、损坏时,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退还所收邮费及特殊查询费。在确定邮件损失、损坏、不足或延误后一周内支付赔偿的期限。
邮寄时未在详情单上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坏,每件可获得400元人民币的赔偿。信件、资料类邮件丢失,损坏每件400元。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依照下列规定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一)挂号信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金额赔偿。
(二)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
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三)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限额。
(四)其他给据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
(一)平常邮件的损失;
(二)由于用户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
(三)除汇款和保价邮件以外的其他给据邮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
(四)用户自交寄给据邮件或者交汇汇款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