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包裹贴邮票着不违反邮政法的规定——至少邮政法里没有规定必须在邮政窗口用现金支付邮资或不准贴邮票,要知道,邮政是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邮局没有任何理由不收这样的包裹。此外,你所说的那个邮局(不知道是哪个城市)的邮政工作人员让你去扫描什么紫外线也属无稽之谈,这样的邮票是“荧光邮票”,而中国不是所有发行的邮票都是荧光邮票,只是试验性地发行过几套,所以根本不可能所有的邮票都扫描。邮局也没有权利规定不收这样的包裹,不过这样做邮票也有自己的苦衷,因为邮票必竟是企业,也要讲效益,一件包裹邮资少则十几元,多了有上百元的,对邮局来说,包裹这一块儿的收入也是不少的,如果所有人都贴邮票而不用现金交付邮资的话,对这个邮局来说,这一块儿收入它们就收不上来,因此,它们当然不希望你贴邮票啦。所以,如果从这个角度讲,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理解邮局的。不过对你来说,如果你手里有一些没有什么收藏价值的邮票正想借此花出去,那么你和邮局之间,你就有百分之一千的理由要求它们必须收寄你的邮件,否则,你走到哪儿都可以投诉它们,告死它们!
另外说明一块,如果你是为了收集你所寄出的邮票的话,那我告诉你,你收到的领取包裹的通知上会有你贴的邮票,但如果你取了包裹,这张单子就让邮局收走了,你最终是得不到你贴的邮票的,除非你不要你的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