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共批准设立15个保税区
1、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面积:5.5平方公里公司(开放度全国最高)
2、天津港保税区 面积:5平方公里(中国北方最大保税区)
3、大连保税区 面积:1.25平方公里
4、深圳沙头角保税区 面积:0.2平方公里
5、深圳福田保税区 面积:1.35平方公里
6、深圳盐田港保税区 面积:0.85平方公里
7、广州保税区 面积:1.4平方公里
8、张家港保税区 起步面积:2平方公里(惟一内河港保税区)
9、海口保税区 面积:1.93平方公里
10、青岛保税区 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
11、宁波保税区 面积:2.3平方公里
12、福州保税区 面积:1.8平方公里
13、厦门屿保税区 起步面积:0.6平方公里
14、汕头保税区 面积:2.3平方公里
15、珠海保税区 面积:3平方公里
扩展资料: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尽管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却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来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保税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
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参考资料来源:-综合保税区
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的简介
保税物流中心是指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并且具备口岸功能,分A型和B型两种。A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B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保税物流中心是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具备口岸功能。分A型和B型两种。9大功能
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口岸;入物流中心出口退税。
主要作用
一、解决一般贸易出口商品入中心退税问题;
二、解决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
三、解决加工贸易中的深加工和结转货物问题。
四、是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和增加物流服务价值。
对于地方经济的好处
一、有利于建立一个稳定而长效地吸引国内外物流企业进入园区发展的机制;
二、就近解决当地从事出口加工的生产制造企业和进出口的贸易型企业的出口退税、保税等问题,降低物流成本,也有利于吸引外资和促进企业投资;
三、丰富了当地的物流业态和形式,促进本地物流业的国际化和现代化。
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于2010年10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11年2月25日通过国家验收。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由原成都出口加工区、成都保税物流中心整合扩展而成,位于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园区,规划面积4.68平方公里,分为A、B、C三个区域。
2012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扩区设立双流园区。2012年7月3日,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通过国务院联合验收组验收。
2012年,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262.23亿美元,名列全国综合保税区第5位、中西部综合保税区第2位,其中出口总额155.71亿美元,进口总额106.52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