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空公司
作为直接为旅客、货主提供航空运输服务的企业,航空公司是中国民航的龙头。航空公司向旅客、货主提供旅客、货物和邮件运输服务,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我国原有从事公共客货运输的航空公司34家(其中民航总局直属企业10家,其余为1984年以后地方或部门成立的非直属航空公司,包括两家专门的货邮运输航空公司),经过2002年的航空公司体制改革,形成了以国航、东航、南航、海南航等四大集团为主体的市场格局。
(二)机场
机场主要为航空公司和旅客提供起降、候机楼等服务,同时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向航空公司、旅客收取有关费用。1978年以来,机场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新建、扩建了一大批机场。如新建南京、深圳、武汉、福州、郑州、贵州、银川、珠海、济南、石家庄、三亚、丽江等20多个机场,改扩建昆明、拉萨、哈尔滨、太原、烟台、连云港、大连、延吉、乌鲁木齐、兰州、喀什等40多个机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和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新建一期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已按计划启用。同1978年中国民航使用的81个机场中多数为中小型的情况相比,2001年我国正式运营的航班机场达143个,其中可起降B747飞机的机场(4E级(机场等级:机场根据跑道长度分为1—4档,根据可以起降飞机大小分为A—F五档。))23个,能起降B757、B767或MD82的4D类机场有36个,能起降B737飞机的4C机场40个。在机场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一些机场逐步实现了企业化运营。厦门机场、上海机场和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和深圳证交所上市,标志着我国机场管理体制的改革向企业化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空中交通管理
空中交通管理是民航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为航空公司提供进近指挥(进近指挥:指为飞机提供的机场附近区域空中交通管理、通讯、气象等服务。)、航路指挥等服务并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项目和标准向航空公司收取费用。从1978年以来,空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八五”时期开始的航路改造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在7000米高空以上实现二次雷达覆盖的航线有北京-广州、北京-上海、上海-广州等,部分终端区已实行雷达控制,更新了一大批通信、导航、气象设施、设备,提高了空管保障能力。鉴于空管体系对我国航线结构调整和横向体系扩大的制约及其公共产品特征,随着今后空军进一步将空中航线管理权移交给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将成为国家投资民航的最主要领域,并加速发展。
(四)航油
航油供给目前主要由新组建的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经营,另有少数的合资企业。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为航空公司提供加油服务,同时按照经批准的价格收取有关费用。
(五)航空销售
航空销售服务部门是与旅客、货主等消费者直接接触的窗口单位,是民航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分航空公司直销和代理销售两个部分,但都需要信息服务系统的支持。
1981年以前,我国民航主要采取手工定座的售票方式。1984年民航自己建立了电子计算机定座系统(CRS),在39个国内城市和32个国外城市实现了联网,并逐渐向全球分销系统(GDS)过渡。2002年,GDS工程完成主体验收。
民航销售代理人通过为航空公司销售机票、货物运输服务获得自己的利益。而中国民航销售代理业出现在80年代中期,以民航总局制定的两个指导性文件的出台为标志。1988年4月,中国第一家航空运输代销企业在北京成立。1992年12月,中国民航协会航空运输客货销售代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已逐步形成规模。1993年1月,国务院正式颁布《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使销售代理业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到1997年,各类代理企业已超过1200家,其中一类销售代理就有280家。销售代理业务不仅包括国内客货运输,还有国际客货运输及包机销售等服务项目,现已占据了民航销售业务的80%以上。
(六)飞机维修服务
飞机维修服务由专业的飞机维修公司有偿提供。目前中国民航在北京和广州已分别建立了飞机维修合资公司;波音公司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建立了有30000多个备件的供应中心;空中客车也已建成中外合作的支援中心。根据具体项目性质的不同,飞机维修服务收费分别采取了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七)其他
除了前面介绍的有关服务项目外,为航空公司或旅客、货主提供服务的还包括航空材料、航空食品、教育培训、各种专业设备制造等。当然最重要的是飞行员及其服务维修保障人员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