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派送快递收件人没有接听电话的,快递员可以不派送。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二)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快递暂行条例
这个情况比较常见的。物流信息没有更新有好几种情况:
1、快递信息显示快递员揽收后没有下一条记录,有可能快递员丢失或者遗留未发出,也有可能是部分电商交易比较常用的先扫描,但实际上货物未真实发出。
2、快递信息发显示第一次中转发出后没有下一条记录,有遗留在中转站或者在下一个中转站扫描之前出现免单脱落或者遗失可能。
3、快递信息在显示派件员派送后一直不派送也没有更新记录,最大的可能就是快递员丢失或者遗留在公司仓库,也有可能是疑难件。
4、如果是紧急件还是第一时间拨打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查询,以免时间久了造成更大的麻烦和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
收快递注意
1、先签字后验货的弊端
如果先签字,然后再验货,快递人员可能会不承担责任的。所以贵重物品一定要先验货后签字。
2、贵重物品一定要本人签收
很多人由于没有时间签收快递,会让小区保安签收快递的,这种委托他人签收快件造成的损失,快递公司很可能不承担丢失责任的,所以在快递公司联系时,最好是自己本人去签收。如果没有时间签收,一定要快递公司让签收人提供个人相关证件。
以上内容参考:-物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