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货运费是按体积重量计算。计算方式为长*宽*高/6000(长宽高单位为厘米)=体积重量(KG)。抛货又叫泡货,通俗的讲是指轻货。在物流业中,抛货是指体积大而重量轻的货物。即每一立方米的货物,如大于167KG,则为重货,反之,则为轻货。
一、计费重量单位.一般以每0.5KG(0.5公斤)为一个计费重量单位。二、首重与续重.以第一个0.5KG为首重(或起重),每增加0.5KG为一个续重。通常起重的费用相对续重费用较高。三、计重方式.1.实重(ActualWeight)。实重,是指需要运输的一批物品包括包装在内的实际总重量。一般说到实重还会提到实际毛重(GrossWeight)和实际净重(NetWeight),跨境物流中通常说实重指的是实际毛重。当需寄递物品实重大于材积时,运费计算方法为:首重运费+(重量(公斤)×2-1)×续重运费。2.体积重(VolumetricWeight)。当需寄递物品实际重量小而体积较大,运费需按材积标准收取,然后再按上列公式计算运费总额。即通过货物体积计算得来的重量。不难理解,因为跨境运输过程中,运输工具的位置是有限的(尤其是飞机),如果货物体积太大(像棉花、编制工艺品等),占的位置就要多。单纯以称重重量来计算运费,显然也不太合理,因此就有了体积重的说法。上面两个计算公式中的“6000”和“5000”从何而来?上面提到体积大、重量轻的货物需要采用“体积重”核算运费,这种类型的货物统称“泡货/抛货”,比如我们常见的泡货有棉花、椅子、大型玩具、模型等。(请注意,空运一般称为泡货,海运一般称为轻货,叫法有所不同。)而在跨境物流行业的一个专有名词,叫“计泡系数”(也称“计抛系数”),也有叫“泡比”(也称“抛比”)。为了便于计算,以上公式也可以变形为:先计算出1立方米货物的重量,再以此作为基数,来乘以货物的实际体积,即:以CM作为基础计算单位,那么1立方米(CBM)货物的单位重量为100*100*100/6000=166.666kg即1CBM=167kg。(注:CBM是英文cubicmeter的缩写,意为立方米)。3.计费重(ChargeableWeight)。计费重指的是最终计算运费的重量,要确定计费重,跟前面提到的实重和体积重息息相关,通常规则如下:1.当货物需要计算到实重与体积重时,一般是采用两者取大的方式来作为货物的最终计费重量。2.一批货物由几件不同的货物组成集中托运时,如果既有轻泡货也有重货,其计费重量则采用整批货物的总毛重或总体积计量,同样是按两者之中较高的计算。
抛货又叫泡货(bulky cargo),通俗的讲就是轻货。体积/0.006大於重量即定为泡货。
(1)实际重量
(2)体积重量=长*宽*高/6000CM
(3)如果A>B那就不是泡货,反之就是重货了。
1、从船舶配积载角度考虑,凡货物积载因数小于船舶载货容积系数的货物,称为重货(deadweight cargo or heavy goods);凡货物积载因数大于船舶载货容积系数的货物,称为轻泡货,又称轻货(measurement cargo or light goods)。
2、从计算货物运费角度考虑,并按照国际航运业务惯例,凡货物积载因数小于1.1328立方米/吨或40立方英尺/吨的货物,称为重货;凡货物积载因数大于1.1328立方米/吨或40立方英尺/吨的货物,称为轻泡货。
重货和轻货对于积载、运输、保管和计费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运输部门要按一定的标准划分重货和轻泡货。我国现行规定:凡每立方米货物的重量大于1吨的为重货;小于1吨的为轻泡货。
扩展资料:
物流作用:
关于物流的作用,概要的说,包括服务商流、保障生产和方便生活三个方面。
一、服务商流
在商流活动中,商品所有权在购销合同签就的那一刻,便由供方转移到需方,而商品实体并没有因此而移动。除了非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一般的商流都必须伴随相应的物流过程,即按照需方(购方)的需要将商品实体由供方(卖方)以适当方式、途径向需方转移。
在这整个流通过程中,物流实际上是以商流的后继者和服务者的姿态出现的。没有物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商流活动都会退化为一纸空文。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物流的支持,就是这个道理。
二、保障生产
从原材料的采购开始,便要求有相应的物流活动,将所采购的原材料到位,否则,整个生产过程便成了无米之炊;在生产的各工艺流程之间,也需要原材料、半成品的物流过程,实现生产的流动性。就整个生产过程而言,实际上就是系列化的物流活动。
合理化的物流,通过降低运输费用而降低成本,通过优化库存结构而减少资金占压,通过强化管理进而提高效率等方面的作用,使得有效达到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
-泡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