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准备,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填写《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准备备案材料。
2、提交材料,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向所在地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附送备案材料,也可通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粤省事(系统对接中)等信息化系统进行备案。
3、备案审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归档,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或者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备案人需要补充全部内容。
4、结果公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已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
压力罐发快递需要进行报备,具体报备流程如下:
1. 登记类别:填写“首次启用”或“过户”。
2. 设备品种:填写“压力容器”。
3. 产品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填写,如“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
4. 气瓶数量: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数量填写“X只”。
5. 充装介质: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充装的介质填写,如“CNG”或“LNG”。
6.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MPA):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公称工作压力填写,如“20MPA”。
7. 气瓶容积: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水容积”或“实测水容积”填写,如“72.2L”。
8. 制造单位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生产厂家名称填写,如“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完成报备后,您需要将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快递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发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