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不可以不写品名。提单的作用就是进口方的提货单。只有拿着提单才能去海关提货。
记名提单在国际海运贸易中使用并不广泛,但在对多哥的贸易实务中,我国个别外贸企业在后T/T付款方式下,竟然频频使用记名提单发货,并幼稚地认为,原本提单在我方手里,对方不付款,我不不寄原本提单,对方也提不了货。但是根据我国的[海商法]和国际惯例,在记名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船公司)只需在目的港查明向其提货的人是否是提单上的记名人,向记名人交货就算履行了交货的责任和义务。承运人向记名提单的记名人交付货物时,不负有要求提货人出示或提交记名提单的义务。托运人是否已将正本提单流转给记名人,或者记名人是否持有正本提单,并不能证明或推翻托运人已经下达给承运人的交货指令。因此,在我外贸企业频频催促,收货人明确答复拒付货款的情况下,我外贸企业为挽救损失,想把货物转卖给另一客户时,遭到承运人(船运公司)的拒绝。因为记名提单上托运人的交货指令已经明确,且记名提单不能转让。按照国际惯例,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效力,仅类似于海运单。我外贸公司这几笔业务的损失已无法挽回。
因此,我外贸企业在对外贸易实务中必须充分认识记名提单的危险性。但是,在记名提单情况下,货物交付前,托运人可以凭其持有的记名提单行使中途停运权,托运人也可以对提单中的收货人进行更改。曾有我国某外贸公司,在货物运输途中意识到风险,主动与使馆经商处联系核实情况后,立即与其他客户联系,然后与船公司联系更改目的港和收货人名称,成功将货柜在西班牙某港口截住,并转运给另一客户因而挽回了损失。
在外贸实务中,在国际海洋运输环节杜绝使用记名提单,是防范客户拒付货款风险的重要一环。指示提单是国际贸易通常使用的海运提单,在收货人一栏填“To order 或To shipper’s order”,这样出口方可以掌握货权,在客户拒付货款的情况下,出口方可就地处理货物,或转运其他港口给另外客户,或转运回国,以避免损失。多哥洛美港规定,货物到港后120天无人提货,当地海关有权拍卖处理货物。从事商业欺诈的骗子们,往往利用这一点,有意拖延提货时间,也不付款赎单(D/P付款方式)。
一、查询方法如下:
1、登录账号之后点击”我的账户“下面的“我的订单”,进入订单详情页面。
2、在这个页面可以查询到发货状态,接着点击“查看订单详情(含支付信息)?”,进一步查看详细信息
3、在这里可以看到货物的配送单位和跟踪单号。
二、国际快递快递查询不到跟踪信息,一般为以下的情况:
1、运输商还未接收到您的包裹。
2、运输商还未对用户的包裹进行跟踪信息的录入。
3、该单号错误或者无效。
4、该单号已经过期。
一般来说包裹寄出以后,运输商会对用户的包裹进行处理,然后再录入跟踪信息,期间可能需要几天的时间,所以跟踪信息寄出以后并不一定可以马上查询到跟踪信息,可以与运输商联系确认,或稍后再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