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在运输途中导致快件损坏,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九条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对于行李箱的破损,航空承运人一般都会准备的补救方法包括:
1、提前准备不同型号的新箱随时供旅客挑选置换;
2、根据旅客提供的发票,按照箱子使用年限折旧后赔偿现金;
3、与旅客共同协商购买新箱的价格后,旅客持购买新箱的发票与承运人联系办理赔偿手续;
4、按照破损空箱的重量称重后按斤赔偿;
5、如果能当场协商并同意赔偿额,工作人员会立即办理赔付现金手续。行李箱损坏的赔偿金额,国内以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公斤人民币100元为上限,国际运输的赔偿金额以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公斤20美元或其等值货币为上限。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四十三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
承运人应按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限额部分的价值的5‰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位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果承运人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