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递丢失了快递公司这样赔偿:
(1)当事人让快递有保价的,按照快递保价额赔偿;快递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快递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没有保价的,按照收件人实际的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快递弄丢了,怎么赔付?
快递丢失如何索赔如下: 1.联系卖家。如果嫌处理快递问题麻烦,可以要求卖家补办或者退款。 2.去快递官网找投诉电话,一般没人接。最好打当地的快递电话,一般需要三天左右。 3.如果实在联系不上相关人员,拨打12315投诉热线,7天内会有回复。处理周期通常为一个月左右。去国家邮政申诉网站投诉,但是会让你先联系当地工作人员。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次申诉。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
国内特快专递(EMS)邮件赔偿标准:
1、保价邮件发生丢失、完全损毁的,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的,按声明价值比例赔偿。
2、未报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的,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三倍。
3、邮件发生延误的(以对外公布的全程时限为标准),免除本次邮费(不含包装箱、单式、保价费等附加费用)。
4、一票多件邮件的赔偿按与协议客户签订的协议执行。
EMS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1、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失的(保价邮件除外)。
2、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和限寄规定,被国家行政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的。
3、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毁,签收人签收时未提出异议的。
4、因寄件人或收件人过失以及所寄物品本身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5、因寄件人填写收、寄件人名址、联系电话不全、错误,导致邮件延误的。
6、客户自寄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7、任何由于邮件的丢失、短少、损毁和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
8、超过寄递限额以上部分的损失。
EMS免责条款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第四十九条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
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