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快递员的行为可能符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构成要件。 快递员作为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其所经手的托运包裹丢失、被盗等后果产生的责任由快递公
司对外承担。因此,快递员具有经手快递公司财物的职务便利这一客观事实,符合职务侵占的主体
要求。快递公司基于快递合同而合法占有、控制托运人交付的涉案财物并对财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涉案财物应视为快递公司财物。
快递员涉嫌犯罪毫无疑问,但具体是构成私自开拆、隐匿邮件罪,职务侵占罪,还是盗窃罪,则值 得探讨。快递员的行为不构成私自开拆、隐匿邮件罪。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 自开拆或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构成此罪需要犯罪人具备邮政工作人员的身份,一般 的快递公司并非邮政部门,本案中快递员不具备构成私自开拆、隐匿邮件罪的特殊身份,所以不构 成该罪。?
一、快递员受快递公司安排负责公司快递包裹的分拣,运送等工作,具体经手涉案财物,对本单位财
物具有临时的实际控制权,其利用这一职务上的便利,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
罪的犯罪行为特征。快递员的行为也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属于秘密窃取公司财物的行为。本案快递员是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他当时应该是看站点里他当时所在的位置没有监控,于是把不属于他派送的包裹放到了配送车上,
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问题是,嫌疑人的范围很小,无非就是当时在站点里那个位置的那几个人,他肯定是重点嫌疑人之
一,家里肯定要被搜查,然后他就把脏物放在自己家里,等着被警察搜出来,要藏也得藏到一个和
自己没有直接关系的地方吧。
二、因为涉及到的金额不大一般也不会搞个事情出来。最近快递行业特别是针对顺丰爆出来不少负面新闻
这个新闻虽然没有说明是哪个快递
但是这个快递员的智商肯定是相当的低的
价值38万的包裹,面单上有特殊标记:高运费 并且保价
就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
监控无处不在的时代
这个愚蠢的快递员起了贼心把不属于自己派送范围的包裹据为己有
被抓是早晚的事情
希望这个快递员能承担后果
并且用此事情带来的影响
警示更多的从业者。
如果这回38万金条凭空消失,应该赔付多少?这看似是个不规则数学题,但确实考验这家快递公司
公关、理赔、法务等部门的送命题。
幸运的是,快递员自作聪明,以为能瞒天过海,以为能栽赃嫁祸给公司或者其他运输环节,结果还
是被发现,这家公司幸运的躲过了上头条的机会。
快递员监守自盗构成何种罪名?有知友分析的很好。
三、从现有的信息来看,我比较倾向于构成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侵占财
产本身就在自己管理范围之内,既监守自盗。而盗窃罪的客体是他人财物。
本案中,价值38万元的金条并不属于涉事快递员派送范围。是快递员见财起意,趁同事不注意,将
本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包裹顺走,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快递员在独立运输过程中,拆开,直接拿走,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管理
权限进行的盗窃,盗窃对象为封缄物保管人快递公司存在押运人的贵重物品运输过程中拿走,或者快递员分拣过程中拿走,盗窃罪此时快递员不属
于对快递的管理人员,属于分拣的辅助人员,分拣厂有监控,
四、无论如何绕不开的一步就是寄出前拍照,光是寄出前操作各种拍照,托寄物照片,打包时照片,包装材料照片,打包好照片,还要贴独一无二的条码贴在封口处,百分百出事的东西
偷这东西可能吗?还有中转场重量核查,哪个中转场重量数据不对了,就哪个中转场的问题。有人
说了,不拍照行不行,超过1万的保价的东西都是必须拍照,不拍照是跳不过去的。?
不会。招商银行买黄金是靠谱的。银行发行的投资黄金没有题材价值,仅仅是黄金价值。招商银行的黄金回购业务是银行针对投资者日益增加的实物黄金变现需求,推出的实时报价回购业务,各种渠道购买的足金、黄金产品。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均可实现快捷“变现”,真正实现黄金的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