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簿所在地县级以上(县)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2、填写申请表。
如实填写,使用黑色笔,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3、提交申请。
提交时必带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复印件。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3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
领取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法律主观:
而在众多的移民方式中,婚姻移民是优先的。如果您希望换个生活环境,加拿大无疑是比较不错的选择,而选择婚姻签证,则可以让您比较轻松的进入加拿大。加拿大移民法鼓励家庭团聚。未婚妻或未婚夫,也可以申请移民去加拿大,与他们在加拿大的未婚配偶团聚,并在加拿大完成婚礼,在加拿大定居。但这需要男女双方同居至少一年以上,形成婚姻事实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才行。关于未婚夫(妻)的家庭团聚移民(注意:男女双方同居至少一年以上),对于来自中国的未婚妻或未婚夫的移民申请,加拿大签证官非常注意考查这种未婚关系是否是真实的。因此,建议我方公民申请访友类签证为好。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申请未婚类家庭团聚移民拿到签证的机率很小很小。另外,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与在海外配偶合法结婚后,便可申请夫妻团聚的申请。回中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无论有没有户籍或身份证保留在中国,必须要在加拿大办理“单身证明”才可回国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登记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持加拿大绿卡的中国公民若要在中国结婚,依照中国法律,男性青年须满二十二岁,女性青年须满二十岁,方可进行结婚登记。2.加拿大的公民以及侨居加拿大的中国公民(持加拿大绿卡者)在中国结婚时须向中国民政机关提供:1)加拿大护照以及赴华签证,持绿卡者提供加拿大永久居住证明;2)由民政机构认可的医院的体检证明;3)在加拿大已办理好的单身证明。离婚的要有离婚判决书,还要提供中文译本。4)居住在加拿大各省的中国公民及加籍人士办理单身证明书,须经加国律师或公证员公证,并经当地的省政府的公证部门认证后,再送往中国领事馆认证(如有加籍人士已在中国,需要办理相关公证时,我公司的加拿大律师能在中国给您直接提供公证服务)。5)在中国领事馆办理单身证明书认证手续一般需五个工作日。如情况特殊,需加急办理,则须另交加急费,当日取件。嘉和公司有非常丰富的办理加拿大婚姻签证的经验。目前,我们已经为不少被加拿大使馆拒签的婚姻客户重新成功的办理了这类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