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签证称为[其他签证],是指法务部长官指定认证的人赋予的签证。这个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就有的。
只有下列人员才能得到G-1签证:
1. 申请产灾以及治疗中的人及其监护人;
2. 因疾病或事故治疗中的人及其监护人;
3. 正在办理各种诉讼的人;
4. 因拖欠工资正在仲裁中的人;
5. 申请难民者;
6. 难民否决但需要人道主义滞留的人;
7. 怀孕等需要人道主义滞留的人;
8. 外国人患者;
9. 被性交易的外国女性等需要人道主义帮助的人;
本签证的最长居留期限为:1年。
因为金泰完遇袭案。
内容介绍:
1999年5月20日在韩国大邱,当时年仅6岁的金泰完小男孩在去学校途经某胡同口时,突遭不明身份犯罪分子浇泼硫酸,在接受49天的治疗后因病重不治身亡。案发后,韩国司法机关立即成立侦查本部进行立案侦查,但没能找到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可靠证据。
2013年在其亲属与社会市民团体的请愿下,司法机关再次展开调查,但仍无果而终,因此检方在没有得到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无法提出公诉。
就在该案公诉时效即将结束的4天前,即2014年7月4日,泰完的父母因不满检方不提出公诉的决定,而直接提出“裁定申请”,要求将案件直接提交法院审判。但无奈,“裁定申请”被驳回。之后,泰完的父母又提出抗诉,最近又被韩国大法院驳回,至此该案被迫终结。
因当时年幼的小泰完惨遭泼硫酸致死,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同情。该案近期因诉讼时效问题而被迫结案后,社会上对于“查办罪行极其恶劣的(杀人、放火等)犯罪分子是否应取消公诉时效的热议也进一步发酵。
2015年3月,韩国在野党新政治民主联合议员徐瑛教最先在国会发起提议,呼吁废除杀人犯罪公诉时效。当时经朝野双方协商后,却未能达成协议。
但随着该案“裁定申请”抗诉被韩国大法院驳回后,在7月的临时国会中该修正案再次被提起,并获得国会法律司法审查委员会的认可,在24日召开的全体会议上终获正式通过。因该修正案因“金泰完案”而提起,于是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又被称为“泰完法案”。
扩展资料:
据韩国《联合新闻》报道,杀人公诉时效废除法案在国会通过后,韩国警察对于今后如何加强杀人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也进入了着手准备阶段。
韩国警察厅表示,今后对于灭绝人性的杀人犯罪行为,无论花费多少时间与精力,都将追查到底,绝不让杀人犯罪嫌疑逃脱法律的制裁。韩国警察厅计划在16个地方警察厅成立专门的侦查团队,人员配备也从现在的50人扩充至72人,集中精力专门处理未破案件。
对于案件较多的地方警察厅还要成立广域联合侦查队,构建科学的侦查系统,在妥善保管杀人犯罪现场物证、人证的基础上重新展开调查。
中国普法网-韩国废除杀人犯罪25年公诉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