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Ottawa 音标为:
英?['?t?w?]
美?['ɑ:t?w?]
渥太华(加拿大首都),美国、南非共和国亦有地名为Ottawa。
O 在此发音像 "阿",汉字贴近一点的发音为: ?阿驼瓦?
地理介绍:
渥太华(Ottawa)是加拿大的首都,全国第四大城市,面积2,779平方公里,位於安大略省东南部,渥太华河南岸,多伦多以东400公里,蒙特娄以西190公里。现有100多万人口,大概有3万多华人。渥太华亦被华人简称为渥京。
加拿大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不同,没有将首都城市设为联邦直辖的行政区,但是渥太华的土地管理和都市计画是由国家首都委员会负责。
2001年,渥太华与郊区和周边地区小城镇合并,成为规模较大的地区都市。
图中建筑为国会大厦(Parliament Hill)?,不单是加拿大首都渥太华的宏伟地标,亦是国家最高行政的精神标志。
1. 原句改正拼写和标点:I also know the capital city of Canada. It's Ottawa.
2. 分析:
?the capital city of ... 指......的首都(城市)。
also 是副词,表示“也,还”,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
Ottawa 指加拿大的首都渥太华,靠近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的边境线。
3. ?翻译:我还知道加拿大的首都城市。它是渥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