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普通邮件资费
单位:元
编号 项目 计费单位 资费标准
本埠(县) 外埠
1 信函 重量在100克及以内的,每重20克
(不足20克,按20克计) 0.80 1.20
100克以上部分,每增加100克加收
(不足100克,按100克计) 1.20 2.00
2 明信片 每件 0.80
3 印刷品 重量在100克及以内的
0.40 0.70
100克以上部分,每增加100克加收
(不足100克,按100克计) 0.20 0.40
4 邮简 每件 0.80 1.20
5 回音卡 每件 0.80
6 挂号费 每件 3.00
7 回执费 每件 3.00
8 盲人读物 按平常邮件寄递 免费
9 保价费 每笔保价金额在100元及以内的
1.00
每笔保价金额在100元以上的 按照保价金额的1%收取
10 存局候领手续费 函件每件 1.00
包裹每件 3.00
11 撤回邮件或更改收件人名址手续费 每件 3.00
12 使用电报(传真)办理查询、撤回、更改收件入名址电报费 每件加收 2.00
备注:
1.本埠以市属城区(不含市辖县和飞地)为范围,本县以县境为范围。
2.现役义务兵从部队发寄私人通信内容的每件重量不超过20克的国内平常信函或明信片免费。
本市寄信在邮政上叫本埠信函 。
我国现行本埠信函的标准邮资如下:
1. 平信:20 克及以内,邮费为 0.80 元; 21—100 克每超过 20 克增加邮费 0.80 元; 101 克及以上的续重资费每重 100 克(不足 100 克按 100 克算)再加邮费 1.20 元 。
2. 挂号信:在上述平信各档邮资的基础上,再加 3 元挂号费。
3. 特快专递:500 克及以内,邮费 10 - 25 元(本埠各区域邮资有所不同)
4. 明信片: 每件 邮资为 0.80 元, 挂号明信片再加 3 元挂号费。
5. 邮简: 每件 邮资为 0.80 元, 挂号邮简再加 3 元挂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