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说快递企业要求先签后验是没问题的,更谈不上违法。快递在收件人没有签收之前,所有权是属于寄件人的,因此收件无权打开验视,如果收件人签字后,物品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这时候收件人才有权打开验视。依据,物权法之,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楼下的解释有问题,新邮政法里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表述,你所谓的收件人有权拆包验货后签字文字表述出现在快递服务标准里.但快递标准不是国有强制性的标准,是属于推荐性的标准,换句话说就是企业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因为本人就是从事之方面工作的,所以邮政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必须掌握的.
快递企业要求你打开包,那是要验视,就是对于用户所寄物品内是否有禁寄和限寄物品检查.当然样是有法律根据的,依据是新修订的邮政法第二十五条.所以收寄验视是法定的.快递企业提供给用户两种资费方式,一种是保价,一种是非保价,换句话说你的邮件值多少钱或者不值钱,都由你自己说了算.如果你认为自己的邮件值钱,那你就选择保价,如果你认为自己邮件不值钱,你可以选择非保价.保价的意义在于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毁,可以按你的保价金额赔偿,如果你选择非保价,那丢失损毁后只能按邮费的三到五倍的金额赔偿.两者差距还是很大的.
应该是投递两次以后,转为窗口投交。到时候,收件人只能够自己上邮局进行取件了。
挂号邮件必须到邮局营业窗口交寄,经邮局营业人员验视、封装、书写、邮资等,符合挂号邮件的要求,邮局办理挂号手续,并出具国内挂号信函收据;平常邮件不给出收据。
挂号邮件在邮局内部处理和传递过程中都要逐件地进行登记;平常邮件不进行登记。
挂号邮件在未收到时,可以拿收据到原来的邮局办理查询手续,进行查询;平常邮件不接受查询。
挂号邮件属于邮局的责任发生丢失损毁时,按规定进行赔偿;平常邮件不负责赔偿。
到送区别
KA开头:普通快包的红色单面,到货时间:约4-10天。
SA/SB开头:挂号印刷品 到货时间:约7-20天,邮局免费送货上门(不是送上门,而是送到地表一层,这个和送货上门是要区分开的),时间慢。
XP/XA/XB/XC/XD/XN等开头:国内挂号信函,到货时间:约3-10天,免费送货上门,方便快捷。
RR/RA/RB/RC/RD开头:国际挂号 到货时间:不等 约10天-100天。
PA开头:普通包裹的绿色单面,到货时间:约7-20天,5kg内送货上门,超过5kg的投递包裹单去邮局领取(也可能送上门)。
AA开头的是中邮物流,全部13位都是数字的是EMS单号。LP开头的是国际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