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学院招生信息
本科生招生专业
一、普通本科:
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理兼收)60名
摄影专业(电视摄影方向)(文理兼收)20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文理兼收)20名
导演专业(文理兼收)15名
表演专业(文理兼收)15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理兼收)40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编辑方向)(文理兼收)40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视制片管理方向)(文理兼收)30名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科)40名
艺术设计专业(广告设计方向)(文理兼收)20名
动画专业(文理兼收,各15名)30名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工程方向)(理工科)25名
录音艺术专业(音响导演方向)(文理兼收)25名
非艺术类专业 新闻学专业(文理兼收)40名
广告学专业(文理兼收)60名
英语专业(国际新闻方向)(文理兼收)40名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文理兼收)40名
汉语言专业(应用语言学方向)(文理兼收)30名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理工科)40名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理工科)105名
通信工程专业(理工科)105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科)70名
非通用语--英语双语专业
日语·英语专业(文理兼收)20名
(2) 葡萄牙语·英语专业(文理兼收)20名
孟加拉语·英语专业(文理兼收)20名
尼泊尔语·英语专业(文理兼收)20名
波斯语·英语专业(文理兼收)20名
普什图语·英语专业(文理兼收)20名
斯瓦希里语·英语专业(文理兼收)20名
二、第二学士学位班
新闻学专业(网络传播方向)30名
三、大专学历在职人员本科班
新闻学专业45名
新闻学专业(新闻播音方向)40名
新闻学专业(电视编辑方向)45名
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管理方向)40名
四、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高职班)
艺术类专业: 播音主持专业(文理兼收)40名
电视制作专业(文理兼收)40名
电视摄像专业(文理兼收)20名
多媒体应用专业(理科)40名
录音技术专业(文理兼收)20名
非艺术类专业 现代电子电器专业(理科)40名
物业管理专业(文理兼收)40名
英语专业(涉外文秘方向)(文理兼收)40名
招生考试办法
一、普通本科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还需先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1、普通本科中的艺术类专业专业加试的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初试 报名时间:1月21日-1月22日
考试时间:1月23日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
北 京:北京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北京广播学院
长 春:长春市南岭大街2号 吉林省广播电视学校
哈尔滨:哈尔滨市松花江街85号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培训中心
南 京:南京市雨花东路156号 江苏省广播电视学校
合 肥:合肥市金寨路姚公庙 安徽省广播电视学校
福 州:福州市白马北路253号 福建省广播电视干部学校
济 南:济南市燕子山西路38号 山东省广播电视学校
武 汉: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 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
长 沙:长沙市韶山路79号 湖南省广播电视学校
南 宁:南宁市亭洪路41号 广西广播电视学校
成 都:成都市红星中路119号 四川省广播电视厅教育处
昆 明:昆明市吴井路19号 云南省广播电视学校
西 安:西安市北大街119号 陕西省广播电视职工培训中心
兰 州:兰州市盐场路330号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团结路301号 新疆广播电视学校
(2)复试:3月10日-13日
考试地点: 北京广播学院
2、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高职班) 艺术类专业: 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高职班的艺术类专业。在参加本科艺术类的复试时兼报。
3、非通用语--英语双语专业: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考试录取。具体报名考试地点详见招生简章。
二、第二学士学位班、大专学历在职人员本科班由学院组织考试录取。(详情见《北京广播学院第二学士学位班招生简章》、《北京广播学院大专学历在职人员本科班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11日
报名地点:北京广播学院招生办公室
考试时间:5月13日-14日
学院招办备有各类招生简章,函购即寄。艺术类本科专业简章每份5元,普通本科专业简章每份5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简章每份2元,第二学士学位班简章每份2元,大专学历在职人员本科班简章2元。
咨询电话:65779370、 65779141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北京广播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中传是研究生可以夸专业考么.我是学化工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传媒学院。国标代码:13687。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本科。
第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教学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相关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录取过程中的计划调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生须满足相应身体条件,具体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不含英播、法播、西播,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方向)。
(2)摄影(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无平足。
(3)表演:发音、耳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4)表演(服装表演):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第十条 往届生、应届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可选择英语、日语、朝鲜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须达到开班标准),请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本章程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面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以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部分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涉及考生高考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关类别统考合格成绩。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1.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摄影(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策划与编剧)、**学(影视制片)、**学(院线管理)、数字媒体艺术等13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表演、表演(服装表演)、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音乐表演(流行演唱)、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等8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使用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投放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如下:
(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漫画、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4.校考网络考核的深圳、哈尔滨、济南3个考点计划及录取原则:
针对深圳、哈尔滨、济南3个考点网络考核的校考合格考生,分别投放招生计划,分别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的排序规则不变。
第二款 江苏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合格。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款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第三款 江苏生源普通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及以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方向18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方向1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发改委和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传媒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 址:cucn.edu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八条 其它
第一款 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款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三款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四款 本章程由南京传媒学院(原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传媒学院(原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六月
可以。考研对本科学科没有要求,只有学历层次要求,比如你是本科,专科,专升本,自考还是在职等等。无论你本科学什么的,只要你通过初试复试都可以就读报考专业的研究生。
附上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硕士招生简章,里面说得很详细,主要看看报考条件吧:
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学校致力于广播、电视、**、网络、出版、报刊及新媒体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一所文、工、管、理、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现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博士点、48个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类别。
一、招生计划
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大约为13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占8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占500名。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数约占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数的15%,各专业拟招收人数参阅我校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拟招生人数是我校按照2009年招生计划数制定的,2010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我校2010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考试方式及报考条件
我校2010年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且进修完相应本科段主干课8门课程,能提交成绩并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目前国家本科毕业证书分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叁类。
凡毕业时获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考生即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包括某些学校的专续本、专升本、专接本等应届毕业考生);凡毕业时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考生即为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除外)。考生毕业证书的类型请咨询所在学校。
报名时,有些考生既是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也有大专毕业证书且符合专科报考的所有条件,此类考生可以选其中一种类别报考。选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填写毕业时间、学历等项目时,要以毕业当年度的时间,学历水平为准;选专科身份报考时,填写毕业时间、学历等项目时,以专科的毕业时间,学历水平为准。
因网报要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所有证书的认定以网报截止时间(2009.10.31)为准。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省级以上刊物)或其它科研成果。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者不限年龄。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的其它专业学位(艺术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学术型硕士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各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接收办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yz.cuc.edu/。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登陆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cuc.edu)、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查询相关信息。
3.10月10日-31日为报名第一阶段,即全国网报时间。考生网报时注意查看报名点及招生单位发布的信息,仔细浏览各项说明。网报成功后,考生可在此期间内凭报名号及密码修改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网报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选择中国传媒大学报名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11月5日至12日期间,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cuc.edu/)打印现场报名预约单,预约现场报名时间。
4.11月10日-14日为报名第二阶段,即在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在此期间,选择中国传媒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凭身份证、网报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及现场报名预约单到我校研招办现场确认及照相。
在其他报名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留意查看相关报名点的通知。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我校将按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通过挂号信寄发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请考生网报时务必认真填写。
6.为保证与考生的信息畅通,请务必填写移动电话号码。有些重要的临时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发给考生。
7.报名日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过期不予补报。如有变化,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
8.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9.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中国传媒大学”。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全国统一考试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初试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10年1月9、1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选择中国传媒大学考点的考生在中国传媒大学校内;选择外地考点的考生到考点所在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4.初试成绩:每年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发布成绩,请上网查询。我校不再寄发成绩单,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成绩单到我校研招办加盖公章。
(二)复试
凡达到我校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请登陆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请上线考生上网打印复试通知书并按复试通知书要求参加复试(yz.cuc.edu/)。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
1.复试分三项内容。一是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笔试;二是各复试考核小组组织的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或面试和笔试结合,一般情况下为面试;三是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中专业笔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他两项考试详情复试时另行通知。
2.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下旬。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名称见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硕士招生主页下载相关表格,在复试报名时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科研设想、科研成果等。各类型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报到。
①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学习成绩表、入学科研设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及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习成绩表、入学科研设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③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学习成绩表、入学科研设想、论文及科研成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④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准考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本科段八门课成绩单、入学科研设想、论文及科研成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⑤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准考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本科段成绩单、入学科研设想、论文及科研成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五、体格检查
复试时体检。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要求。
六、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复试时见当年度复试录取办法。
七、报考及录取类别
(一)报考类别: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内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定向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回定向单位工作。此类别仅针对教育部单列计划考生。
3.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
4.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此类别仅限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
(二)录取类别:
1.非在职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在职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录取,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
3.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八、奖学金
我校2010年开始推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
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纳入培养机制改革范围,须按规定缴纳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评定程序如下:
1.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统考生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推荐免试生根据复试成绩(或结合本科段综合表现)来确定。
2.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或第三学年,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后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2~3年(由各学院及专业的学制决定),延期不享受奖学金。
4.有关学业奖学金的具体评定办法,学校于2010年6月发布。
九、学习年限
我校各专业方向学制请参见《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方向导师及学制目录》。
十、毕业生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按学生入学时签定的定向委培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一、其他
1.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一定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因通讯地址不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考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专业各方向、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07方向的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考生在初试前20天须用特快专递(不要用包裹邮寄)寄交专业展示光盘,具体要求请见考试大纲。考生请确保录制的节目质量及播放格式通用性(一般DVD光盘用家用DVD机可以播放)。
该节目作为业务一考试的一部分,节目内容中不得有考号、姓名、考生所在单位等有关内容,此类内容在回执条中写明并夹放在盒带内,违反或过期未寄出者按考试违规或缺考处理。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外界的辅导班都与我校无关。
5.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①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 邮编:100024
②联系电话:010-65779227、6577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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