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邮资已付日戳不统一。从1954年~1995年,邮电部5次规定了邮资已付日戳的式样。
1954年12月8日开始使用的为30mm×30mm八角方形,戳面分为不等距三格。“国内邮资已付”日戳的文字列上格;中格较窄,为日期和戳号,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下格为地名。
1962年起使用的国际邮资已付日戳,为等距三格,上格为法文“TAXEPERCUE”,下格为汉语拼音地名,中格为日期。
1977年3月起,国内邮资已付日戳改为三格等距,文字用等线体,戳号移至下格。
1985年7月27日邮资已付日戳根据需要,分为国内、港澳、机要通信、国际4种,外形不变,恢复窄中格,戳面布局把戳号又移至上格,除机要通信类外,其余3种在下格的地名之下,加刻了邮政编码;但是北京未使用邮政编码,仍使用局号。有些邮局使用了腰框式非规范的邮资已付日戳,有些邮局使用了三格等距“国内邮资已付”日戳,有些邮局使用了“邮资已付”日戳和邮资机盖戳的组合戳。
1989年10月1日,北京、广州曾使用“台湾邮资已付”日戳,格式同“国内邮资已付”日戳。从1984年起,一些邮局使用了“特快专递邮资已付”日戳和“国内特快专递邮资已付”日戳。
1992年6月17日,把多种邮资已付日戳改为两种,机要通信保留,将中国大陆、中国港澳、中国台湾、国际4种合并为中、法文对照的“邮资已付T?P”日戳1种,戳面布局不变,要求在1993年6月30日前更换完毕。
1995年6月16日邮电部规定,邮资已付日戳仍为2种,将机要通信戳恢复,并且决定取消戳内格线和邮政编码,恢复邮电局所名称,省会城市不冠省区名称,拨轮式日戳的年份用4位或2位表示,月、日均以2位数表示。
有3种选择:
1、航空,每件邮资4.5元;
2、空运水陆路,每件邮资4元
3、水陆路,每件邮资3元
附最新国际邮资表:
shenzhenpost/yzzf/yzhzf/glzf/zf.htm
用时大概是10-14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