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草堰镇党委始终将加强对农村党员的管理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近年来,草堰镇创新三项机制加强对农村党员的管理,收到了显著成效。一是创新选拔机制。建立了村优秀青年人才库,把活跃在农村经济一线的优秀青年及时纳入视野,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同农村后备干部队伍结合起来。二是创新公开机制。以民主推荐的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测评,然后按得分多少排列顺序,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创新教育机制。改变过去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结合时代特点,在对党员进行综合知识培训的基础上,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着力提高党员的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同时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力度,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 为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江苏省大丰市草堰镇在全镇2000多名党员中推行“不作为党员”告诫制,19名“不作为党员”受到各级党组织的告诫,在党员队伍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2007年以来,草堰镇80多个党组织广泛利用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时机,结合党员情况调查分析,对2051名党员进行全面评议。如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尚未达到党纪处分的,一律由所在党组织对其实行告诫。告诫采用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两种形式,告诫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从签发《告诫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不作为党员”,指定专人实行一对一帮教,督促其整改。对认识深刻、确已改正错误的,解除告诫;对认识不足、没有改正错误或又发现其他问题的,延长告诫期一个月,到期后仍无改变的,予以劝退或除名。“不作为党员”告诫制推行以来,广大党员的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仅2008年以来,草堰镇广大党员干部就为贫困群众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
简介:盐城市弘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草堰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1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孙玉祥
成立时间:2013-12-11
工商注册号:32098200024607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大丰市草堰镇丁溪村(204国道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