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教育基金是指法律认可的为某种目的向教育提供的赠款,滋蕙计划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受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使用中央专项**公益金,为奖学金,两者并不相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教育部、财政部支持发起。
陕西省2023年大学生资助政策
法律分析:一、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可申请滋蕙计划资助:
(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二)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三)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陕西省2023年大学生资助政策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为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学生申请的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中央专项**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资助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资助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实施范围为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学生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3、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4、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陕西省高校聚焦灾情严重地区,重点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对家庭受灾严重的困难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必备生活用品。
秋季学期开学后,各高校将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将受灾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保障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学习生活。
5、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6、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7、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陕西省高校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