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县设市也是要一定的要求的:
撤县设市的条件
一、设立县级市的标准
(一)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四百人以上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1. 县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含县属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合同工、常年临时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镇、街、村和农民集资或独资兴办的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城镇中等以上学校招收的农村学生、以及驻镇部队等单位的人员,下同)不低于十二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十五万。
2. 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十五亿元(经济指标均以一九九○年不便价格为准,按年度计算,下同),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十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的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一百元,总收入不少于六千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 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6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二)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一百人至四百人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1. 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十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七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25%,并不少于十二万。
2. 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70%,并不低于十二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八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八十元,总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 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0%,道路铺装率不低于55%,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三)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一百人以下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1. 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六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20%,并不少于十万。
2. 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60%,并不低于八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六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六十元,总收入不少于四千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指出任务。
3. 城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5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5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设市时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1. 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驻地。
2. 乡、镇以上工业产值超过四十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二十五亿元,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超过一亿元,上解指出超过50%,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县。
3. 沿海、沿江、沿边境重要的港口和贸易口岸,以及国家重点骨干工程所在地。
4. 具有政治、军事、外交等特殊需要的地方。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地方设市时,州(盟、县)驻地镇非农业人口不低于六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四万。
(五) 少数经济发达,已成为该地区经济中心的镇,如确有必要,可撤镇设市。设市时,非农业人口不低于十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五百元,上解支出不低于财政收入60%,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高于90%。
(六) 国家和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确定予以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和财政补贴县原则上不设市。
(七) 设置市的建制,要符合城市体系和布局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地质、地理环境条件。
(八) 县级市不设区和区公所,设市撤县后,原由县管辖的乡、镇,由市管辖
江阴撤县设市经过
江阴县撤县建市的经过,供海安县做参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江阴经济持续增长。198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16.67亿元,预算内财政收入达2.44亿元,分别是1978年的3.8倍和2.7倍。但是,江阴经济以工业为主,原辅材料和产品销售“两头在外”,
兰溪一中统招录取614分,兰溪三中录取569分,兰溪五中录取596分,兰荫中学90名计划录取591分。
兰溪市位于浙江省中西部,地处钱塘江中游,金衢盆地北缘,地理坐标为北纬29°1'20"—29°27'30",东经119°13'30"—119°53'50",东西长67.5公里,南北宽38.5公里,距金华市区20.5公里,杭州132公里,总面积1313平方公里,2018年末户籍总人口66.05万人。
市境东南邻金华市金东区、婺城区,西南接龙游县,西北毗连建德市,东北与浦江县、义乌市交界。兰溪市内水系属钱塘江水系,主要有三江(衢江、金华江、兰江)五溪(梅溪、甘溪、赤溪、游埠溪、马达溪)组成。市树市花分别为樟树和兰花。2021年,兰溪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8.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