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参加黑龙江专升本招生考试。
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为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培养各方面紧缺实用型、应用型人才,充分调动专科层次学生主动学习与努力创新的积极性,满足部分高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学习的愿望,继续构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08年普通高职高专学生升入本科学习联合招生简章。请各有关学校公示。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哈尔滨商业大学牵头,由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齐齐哈尔大学、佳木斯大学、大庆石油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庆师范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鸡西大学、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大庆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等学校共同组成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联合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联考办”。“联考办”受省教育厅委托具体负责专升本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项工作。
“联考办”办公地点设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务处。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凡我省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符合《关于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继续学习的通知》(黑教高[2008]48号)规定者可列为招生对象。各校应制定严密合理的专升本推荐办法,并根据此办法推荐专升本学生,推荐比例为本校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的5%。
三、招生计划
(详见附表一)
四、报名
3月28日—4月2日,以各高职高专推荐学校为单位,依据“联考办”下发的联合招生简章,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填报统一印发的考生报考志愿表。考生可以根据招生简章自愿选择报考专业和学校。
各学校上报材料:
1、考生数据信息(电子表格Excel);
2、考生电子图像信息(jpg格式),文件名为身份证号,使用毕业生电子注册相片;
3、报名考试费:150元(见黑教联[2007]1号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
4、4月3日前各校派人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与纸文档交到“联考办”,过期概不受理。
五、考试方式与科目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
考试科目:(详见附表二)
六、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4月12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分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秦皇岛、黑河等考点,考生的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考生准考证。各推荐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考生前往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并要有一名带队人员负责与“联考办”核对有关考生事宜。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必备、缺一不可。
七、评卷与录取
“专升本”的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联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联考联录,试卷总分数为100分。所有被推荐参加全省专升本考试的学生等额录取,由各录取学校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拟被录取学生经黑龙江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由录取院校发给《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八、学习年限和学费
“专升本”学生学习年限:凡三年制高职高专学生升入本科后再读两年。二年制及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高专学生和以3+2方式入学的高职高专学生升入本科后再读三年。
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由本人按升入学校的本科同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具体事项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九、所获毕业证书
“专升本”学生本科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起止时间按在本科学校学习实际时间填写。
十 、其它问题
根据哈尔滨市公安局2007年7月下发《关于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新生入学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专升本”学生升入哈尔滨市区本科院校后,不办理户籍关系事宜。学生就业按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各有关院校要认真按时组织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确保“专升本”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考办办公联系方法
联系人:王 彪 孙振宝
电话:0451-84839434
邮政编码:150076
专升本网站:210.46.96.27
联考办E-mail: hlj2008zsb@sohu
附件:1.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对接表
3.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4.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志愿须知
5.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志愿表
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人数)
黑龙江科技学院 110203 01 会计学 10
黑龙江工程学院 110203 01 会计学 10
黑龙江科技学院 110204 01 财务管理 30
齐齐哈尔大学 110204 01 财务管理 3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110206 17 旅游管理 2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20101 03 经济学 13
哈尔滨理工大学 020102 03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
齐齐哈尔大学 020102 03 国际经济与贸易 30
黑河学院 020102 03 国际经济与贸易 15
哈尔滨商业大学 020103 02 财政学 40
哈尔滨商业大学 020104 02 金融学 40
黑龙江大学 020104 02 金融学 30
黑河学院 020209 17 旅游管理 20
佳木斯大学 030101 10 法学 50
哈尔滨师范大学阿城学院 030101 10 法学 1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30101 10 法学 10
牡丹江师范学院 030101 10 法学 40
大庆师范学院 030101 10 法学 5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30404 24 思想政治教育 15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40101 15 教育学 2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40104 36 教育技术学 10
黑河学院 040105W 15 小学教育 6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40201 25 体育教育 15
黑河学院 040201 25 体育教育 15
哈尔滨师范大学阿城学院 050101 33 汉语言文学 1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50101 33 汉语言文学 15
齐齐哈尔大学 050101 33 汉语言文学(非师) 30
牡丹江师范学院 050101 33 汉语言文学(新闻) 30
大庆师范学院 050101 33 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 50
绥化学院 050101 33 汉语言文学(S) 30
黑河学院 050101 33 汉语言文学 30
黑龙江科技学院 050201 29 英语 10
哈尔滨师范大学阿城学院 050201 29 英语 1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50201 29 英语 25
齐齐哈尔大学 050201 29 英语(非师) 30
绥化学院 050201 29 英语(S) 30
绥化学院 050201 29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10
黑河学院 050201 29 英语(商务英语) 20
黑龙江大学 050201 29 应用英语 10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50202 09 俄语 2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50207 20 日语 30
牡丹江师范学院 050249 29 商务英语 5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50401 28 音乐学 1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50403 28 音乐表演(美声) 5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50406 18 美术学 10
佳木斯大学 050408 27 艺术设计 2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50408 27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3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50408 27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 3
齐齐哈尔大学 050408 27 艺术设计 30
牡丹江师范学院 050408 27 艺术设计 50
绥化学院 050408 27 艺术设计 10
黑河学院 050408 27 艺术设计 2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60101 16 历史学 20
哈尔滨师范大学阿城学院 070101 22 数学与应用数学 1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70101 22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
黑河学院 070101 22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
绥化学院 070102 06 信息与计算科学 3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70201 32 物理学 20
黑河学院 070201 32 物理学 1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70301 12 化学 20
大庆石油学院 070302 12 应用化学 8
齐齐哈尔大学 070302 12 应用化学 1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70401 21 生物科学 20
黑龙江大学 070402 21 生物技术 5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70701 04 地理科学 10
黑龙江科技学院 080101 35 采矿工程 30
黑龙江科技学院 080301 1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0
佳木斯大学 080301 1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0
齐齐哈尔大学 080301 1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0
黑龙江工程学院 080301 1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0
黑龙江工程学院 080306W 14 车辆工程 3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80401 21 食品科学与工程 30
佳木斯大学 080501 19 热能与动力工程 40
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外 080601 0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0
佳木斯大学 080601 0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7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80601 0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0
黑龙江科技学院 080602 05 自动化 30
大庆石油学院 080602 05 自动化 60
绥化学院 080603 05 电子信息工程 1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80604 05 通信工程 30
黑龙江大学 080604 05 通信工程 5
哈尔滨理工大学 080605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5
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外 080605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黑龙江科技学院 080605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大庆石油学院 080605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0
哈尔滨师范大学阿城学院 080605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 080605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
齐齐哈尔大学 080605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大庆师范学院 080605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方向) 50
黑龙江大学 080605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0
黑龙江工程学院 080605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
黑龙江科技学院 080703 26 土木工程 50
大庆石油学院 080703 26 土木工程 3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80703 26 土木工程 40
黑龙江大学 080703 26 土木工程 45
黑龙江工程学院 080703 26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20
黑龙江工程学院 080703 26 土木工程(岩土与地下工程方向) 20
黑龙江大学 080717W 06 软件工程 4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80801 21 生物工程 30
黑龙江大学 080801 23 水利水电工程 45
大庆石油学院 081001 34 环境工程 30
齐齐哈尔大学 081101 07 化学工程与工艺 10
大庆师范学院 081101 07 化学工程与工艺 40
绥化学院 081102 21 制药工程 30
佳木斯大学 081201 14 交通运输 4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81407w 21 食品质量与安全 3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90101 30 农学 3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90102 30 园艺 3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90103 30 园林 30
牡丹江师范学院 090401 30 园林 1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90501 08 动物医学 5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90601 08 动物科学 50
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外 110201 01 工商管理 40
哈尔滨师范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110202 01 市场营销 15
齐齐哈尔大学 110202 01 市场营销 30
大庆师范学院 110202 01 市场营销 50
绥化学院 110202 01 市场营销 10
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外 110203 01 会计学 40
大庆石油学院 110203 01 会计学 60
哈尔滨师范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110203 01 会计学 15
哈尔滨商业大学 110203 01 会计学 40
牡丹江师范学院 110206 17 旅游管理 20
哈尔滨商业大学 110206 17 旅游管理 40
黑龙江大学 110206 17 旅游管理 60
哈尔滨商业大学 110209W 03 电子商务 4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110210w 41 物流管理 30
哈尔滨商业大学 110210W 41 物流管理 40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由北京市管理,院校代码为10012。
第三条 学校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南设有北校区。表演专业在本校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广告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第一、二学年在北校区就读,后两学年回本校就读;商务英语专业第一、二学年在北校区就读,后两学年在芍药居或本校就读(根据校舍情况安排);其它各专业第一学年在北校区就读,后三学年回本校就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层次:研究生、本科。本科招生类别:艺术类、理工类、文史类。
◇招 生 计 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审批。
第六条 学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理工、文史类专业做分省计划。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传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招 生 条 件◇
第八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资格。
第九条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了学校各专业的体检标准。详见我校网站或印制的《北京服装学院2013年报考指南》上的体检标准。
第十条 我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二条 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
第十三条 本校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复查后,取消入学资格。
◇录 取 规 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00%—110%范围。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在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除商务英语专业以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除商务英语专业以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时计入总分,录取时不计入总分;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录取时均计入总分。
第二十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根据成绩和专业志愿情况安排专业及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分数级差安排专业,相邻志愿级差为1分。如果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我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1)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3)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必须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4)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①校考成绩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即可被录取;
②校考成绩第10名以后的考生,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须不低于60分(150分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成绩 = 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合格分数线 100 +文化课总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100
(5)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收 费 及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发改委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路甲2号(中日友好医院东侧)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8364或010-64288375
招生网址:zsjy.bift.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