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不同行业的企业所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是不同的,因为不同行业的增值税税率是不同的,有些税率高,有些税率低。一、物流企业增值税怎么算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7%。例如:运输行业本月开出专票10万元,那么本月销项税=10*10%=1万元,本月进项0.5万。本月没有留抵税额。即本月应纳税额=1-0.5=0.5万。二、增值税的种类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三、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
物流公司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营改增政策中,物流企业属于“物流辅助服务”范围,年收入额(不含税)在500万元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低于500万元,则为小规模纳税人。物流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如果对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抵扣可抵6%。一般纳税人能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和普通两种发票。因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其税率都一样为6%,如果有适用不同税率的经营项目,则税率不同。比如,某物流公司从事物流服务,并提供货物运输,那么,货物运输、物流服务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货物运输11%,物流辅助6%,开票必须按照不同的经营范围分别开票,同时必须对不同税率的项目分开核算,否则,税务部门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将税率低的服务项目也按照高税率征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法律主观: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一、三项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